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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05 | 來源: 德國之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香港國安法》將滿5年,關於黎智英國安案件我們知道什麼?目前法律攻防關注點是什麼?“川普救黎智英”的說法可能嗎?DW采訪了黎智英的國際律師代表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以及其他法律學者。
“我們非常擔心他的人身安全。他已年邁,又患有糖尿病,長期單獨囚禁對他的生命構成非常嚴重的風險......我們擔心,除非采取迅速行動,否則我們將看見壹名勇敢的新聞從業者,死在獄中。”加拉格爾向DW表示。
今年77歲的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因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自2020年12月被關押至今,已在監獄度過了超過1500個日子,他若罪成最高可能被判終身監禁。加拉格爾指,黎智英多年來被單獨囚禁不符合國際人權標准,“不可接受”。
加拉格爾稱,自己無法到香港或中國大陸,也無法去與香港有引渡協議的國家,“結果是我不能直接見我的客戶。這是黎智英與他的國際律師會面的基本權利。他被阻止這樣做,我被阻止與他見面,是因為香港當局目前不符合國際人權標准。”
她形容,在黎智英身上發生的事情“極度不合理”,“唯壹可以比較的是,我在俄羅斯、伊朗或沙特阿拉伯處理的那些案件,因為在那些案件中,你很難見到你的客戶。即使是國內律師與國際法律團隊往來,也可能會因此將自己置於風險之中。這就是香港現在所處的世界......與拾年前的香港相去太遠。”
黎智英身陷囹圄多年,他的身影上次大量曝光在公眾視野已是2023年夏天,當時美聯社發布的多張獨家照片顯示,黎智英於香港赤柱監獄內,身穿短袖、短褲與涼鞋,在獄警的陪同下散步。該報道稱,黎智英每天只有50分鍾的戶外活動時間,但不能與其他囚犯接觸,只能單獨活動,壹天有超過23個小時都被獨自關押。
根據聯合國2015年修訂的《關押待遇的最低標准規則》,單獨囚禁可在特殊情況下實施,但將人單獨關押連續超過15天以上,被視為壹種酷刑,應該要求絕對禁止。
今年2月,黎智英之子黎崇恩曾向媒體表示,黎智英“身體狀況正在惡化”,他擔心“父親已時日無多。”
法律關注重點?
黎智英國安案經過數次延後,終於在2023年12月開審。原本預期審期為80天,但開審超過壹年仍未結束。2025年3月初,黎智英完成了所有作供後,控辯雙方也已完成舉證。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GCAL)研究員黎恩灝向DW簡述期間雙方的法律攻防焦點。
黎恩灝指出,控方認為黎智英透過旗下《蘋果日報》發布大量文章,是在左右公眾輿論,“這些文章在控方看來是煽動的文章,還有就是因為黎智英本身的國際網絡,他跟香港2019年抗爭的壹些組織聯系,(控方認為)可以證明黎智英跟他的前同事,是串謀去勾結外國勢力。”
黎智英方面則全部否認控方的指控,黎恩灝指出,個人自辯期間,黎智英不單只是回應控方的指控,也談及對於民主、自由、新聞這些價值觀的看法。
“我覺得這個是審訊重要的地方,壹方面我們可以看到香港政府如何把壹些和平、本來是合法,還有是《基本法》保障的政治參與的權利,視作壹些危害國安的非法行為,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黎智英和《蘋果日報》,是香港民主運動很重要的壹個參與者,他怎麼去看香港的民主運動、怎麼去看香港人追求民主、自由、人權等等的價值觀,這是也是很重要的歷史的紀錄,也是很重要的、很多香港人在過去幾拾年也共同分享的經驗。”黎恩灝表示。
黎恩灝稱,目前還不知道黎智英案的審判結果,但審訊過程已出現了很多無法保障公平審訊的事情,“對於香港的司法獨立、法治水平有很負面的影響”。 他指,香港政府透過國安法的權利做了許多不符國際標准的行為,“包括使用指定的法官處理黎智英的審訊,而這些指定的法官是由香港特首指定的,還有不許有陪審團的參與,還有在香港的最高法庭、終審法院已經通過批准黎智英去聘請海外的大律師為他做辯護,之後香港政府就要求中共做人大的釋法,用行政的權利、用主權的權利,變相把法庭的那個(批准)退翻了。”
曾任“人權觀察”執行長、長期關注香港人權情況的羅斯(Kenneth Roth)則向DW表示:“習近平希望每個人都裝作對他的獨裁感到滿意,但在很多方面,黎智英都是最顯而易見的反面象征——這就是他被送入監獄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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