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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08 | 來源: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4月28日,曾被冠以“宜賓首富”的肆川某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盛集團)創始人羅正大收到法院判決書。羅正大起訴肆川某盛集團公司決議糾紛案,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後支持了羅正大的訴訟請求,判決肆川某盛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股東會決議》不成立、案件受理費100元減半收取50元由被告某盛集團負擔。
在宜賓商界,羅正大是壹個傳奇人物,曾創辦並擔任肆川某盛集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宜賓商界多名人士證實,在上世紀90年代,他是公認的“宜賓首富”。但在2023年11月4日,在宜賓獨自生活的羅正大險些被以患精神病為由送往宜賓市第肆人民醫院。事後,該院回復系羅正大親屬打電話稱其疑似患有精神障礙疾病請求出診接診,但出診醫生認為羅正大現場無確切沖動傷人、毀物行為,根據相關法律並結合出診現場實際情況,羅正大不屬於強制入院治療的范疇。
這起訴訟,也意味著73歲的羅正大與家人矛盾公開化。
壹場訴訟
2025年3月4日上午,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第21審判庭開庭,羅正大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肆川某盛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股東會決議》無效。
▲3月4日庭審結束,羅正大走出法院
據悉,2023年4月7日至16日,羅正大在成都住院治病。其間,4月10日某盛集團形成壹份有羅正大簽名並按手印的《股東會決議》。但他否認參加了股東會並在決議上簽字,因此提起訴訟請求判決該決議“無效”。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決議主要內容為“同意公司經營范圍變更”,未涉及股東間具體利益。決議稱“本次股東會應到股東2人,實到股東2人,代表100%表決權。股東會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最後還有包括羅正大在內的兩名股東簽名和手印。
▲羅正大的手寫簽名
羅正大認為,雖然該決議僅涉及“公司經營范圍變更”,但他對股東會及決議並不知情,股東“羅正大”簽名系偽造。“他們靠這份偽造股東簽名的《股東會決議》,從市場監管部門騙取了相關工商變更手續,這是不誠信的欺詐行為。”
據了解,某盛集團目前共有兩名股東,分別為肆川某晟宙海科技發展中心(有限合伙)和羅正大。集團法定代表人羅某某是羅正大的贰女兒,也是某晟宙海最大股東和實控人。
庭審中,某盛集團代理律師向法庭出示了壹份羅正大的大女兒簽字按手印的《證明書》,聲稱召開股東會時羅正大“因病住院,無法親臨會議現場,遂由其家屬、長女代行簽署了當日的《股東會決議》”。但羅正大表示:“我沒有授權委托她代我參加股東會、代我簽字。她是我的親閨女,但沒有擅自替我作主的權利。”-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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