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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13 | 來源: 中央社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壹名現年18歲的中國籍富贰代,涉嫌伙同壹名同鄉男子自導自演了壹起綁架案,欲向父母詐取500萬元贖金。事情敗露後被大馬警方逮捕。此案本周贰(5月13日)開庭審理,兩名嫌犯被押送到法庭,被控涉嫌詐騙及圖謀犯罪。大馬警方向媒體披露了此案始末。
綜合馬來西亞媒體及新加坡媒體報道,現年18歲的中國籍男子葉某熙家境富裕,被父母送到新加坡求學。今年4月30日,這位年僅18歲的富贰代從新加坡入境馬來西亞。兩天後,葉某熙遠在迪拜經商的母親程女士突然接到了“綁匪”打來的電話。對方聲稱他們的兒子已被綁架,要求支付290萬令吉(約合人民幣500萬元)贖金,並威脅如不交付贖金將“撕票”。
心急如焚的程女士立即從迪拜乘飛機前往馬來西亞,並向當地警方報了案。因為害怕兒子被撕票,程女士險些向“綁匪”指定的壹個中國的銀行帳戶轉帳。不過,大馬警方獲報後迅速展開行動,在48小時內就成功於5月4日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逮捕了現年23歲的嫌犯張某某,隨後警方在吉打華玲找到了葉某熙。當時,葉某熙衣著完整,大腿有傷痕,但身體狀況良好。
然而,涉嫌綁架的張某某被捕後卻向警方供稱,自己只是於5月2日在吉隆坡端姑阿都拉曼路壹間酒店內,協助拍攝了葉穎熙“被毆打”的視頻,偽造了葉被綁手、掐喉、捂嘴等畫面,但自己並沒有向“肉票”的父母索要贖金。
馬來西亞警方通過進壹步的調查發現,張、葉贰人涉嫌合謀自導自演了所謂“綁架案”,企圖通過這種手段騙取葉某熙父母的錢財。警方隨即逮捕了葉某熙。
本周贰,張、葉贰人被警方押送吉隆坡法院出庭,葉某熙的父母都有到法庭旁聽。
馬來西亞檢方依刑法有關詐欺與圖謀犯罪等條文起訴了這兩名嫌犯,指控兩名被告已觸犯馬來西亞《刑事法典》中第420條及511條法規。但兩名嫌犯在庭審時都否認自己有罪。
辯方律師則在法庭上表示,作為此案的被害人,葉某熙的母親打算向警方要求撤案,並請求法官允許葉某熙保外候審。律師辯稱,兩名嫌疑人並無案底,都是新加坡國立大學學生。
法官最後決定將案件的庭審延後至5月17日進行,並批准葉某熙和張某某各以3萬令吉(約5萬元人民幣)的保釋金保外候審,但還須各由兩名馬來西亞籍人士擔保,並將兩名嫌犯的護照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審結。
大馬媒體披露,根據相關法律,檢方指控的詐騙和圖謀犯罪這兩項罪名中,前者可判處1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以及鞭刑和罰款;後者最重可判處有期徒刑5年徒刑、罰款或兩者同時施行。
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大樓。(SAEED KHAN/AFP via Getty Images)-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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