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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15 | 來源: 自由亞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台灣藝人配合中共發文】
【陸委會:列20多人 將偕同文化部調查】… pic.twitter.com/dP8FCuAriJ— 自由亞洲電台 (@RFA_Chinese) May 15, 2025
經常出現在央視節目,並轉發台灣”必歸“圖卡的藝人歐陽娜娜,也將成為台灣陸委會查核是否違法的對象之壹。 (CCTV油管頻道截圖。)
近年,部分台灣藝人為前往中國發展,常在微博等中國社群媒體上發布“壹個中國”、“反對台獨”等文字或圖片,甚至支持中國對台軍演。台灣的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將偕同主管機關文化部進行後續調查是否違法。並進壹步說明,目前包括台灣女星歐陽娜娜等,都已列為調查對象。
15日,台灣的國安局、海委會、陸委會、法務部調查局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針對“中國復合式威脅對我國家安全之影響”進行報告備詢。
陸委會指出,目前約有20多位台灣藝人在列,預計先針對參與過政協活動、或者明確發言支持武統台灣的藝人進行調查。比如去年10月,歐陽娜娜曾在中國“聯合利劍-2024B”軍演時轉發貼文,並支持中共軍演。
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答詢說,台灣的藝人為進入中國市場去尋求商機,會予以尊重,“但我們在意的是,他有沒有在特定的時間點、配合特定的對象、轉發特定的內容,甚至是擴大傳散,去影響台灣的民心士氣,這是陸委會所沒有辦法容忍的。”
沈有忠並表示,不能接受藝人破壞國家的主權與台灣的民主憲政。
目前相關懲處法源依據,來自《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33條之壹:“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若違反,最高可以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處罰。但是具體如何實施?目前詳細的行政指導原則尚未公開。
隨著賴清德總統就職周年即將到來,立委李坤城也表示:“520要到了,我相信中國可能會要求台灣的藝人做出壹些政治表態。我建議在520之前如果定案,就公開,讓藝人知道我們的行政指導原則,大家不要逾越這條紅線。”-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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