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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21 | 來源: 紅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現場輕松、調侃、熱鬧的氛圍,並不意味著觀眾的反應可以百無禁忌,善意的玩笑和惡意的揩油,界限涇渭分明
據鄭州經濟廣播報道,根據觀眾爆料,近日沈陽市壹商場內的劇場發生猥褻事件。壹名女脫口秀演員在表演過程中,遭男性觀眾任某當眾觸摸大腿根部猥褻,現場觀眾拍攝視頻並報警,警方到場後將其帶走。任某“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他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處以行政拘留拾日。
這壹行為非常惡劣。從視頻中可以看到,脫口秀演員在台上,可謂是眾目睽睽之下被摸了大腿。這種對他人人格的貶損赤裸且大膽,涉事者被拘留拾日是咎由自取。
根據報道顯示,是現場觀眾拍下視頻後報警,也體現了人們的法律意識進步。他們是觀眾卻不是看客,在違法行為發生時並沒有袖手旁觀,相反積極地為受害人主張權利,讓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懲處。
不過在相關消息的留言區,也有個別異樣的聲音。比如有人說“活該,平時各種摸腿段子,真摸你又不高興”,這種邏輯似乎認為,是演員壹些段子裡的笑話“鼓勵”了觀眾伸出“鹹豬手”,並且受害者不應該抱怨。
如此認知實在荒唐,也是誤解了藝術。何為藝術?必然帶有超現實的成分,有某種表演的成分。如果說段子裡的笑話就是鼓勵觀眾違法,按照這種邏輯,那如法治題材的影視劇該如何存在?是鼓勵人們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這種說法顯然站不住腳,段子不是性騷擾的借口,成年觀眾最起碼得有對表演和現實的分辨能力。
反觀現場報警的觀眾,在違法行為發生的時刻,迅速捕捉到了異樣,對表演還是違法,態度鮮明,分得清清楚楚。這才是成熟乃至合格的觀眾,也是演員能夠安心表演的保證。
當然從另壹個層面看,像脫口秀這種小劇場表演形式,由於觀眾與舞台距離較近,和表演者互動頻繁,可能會出現各種意想不到的狀況。這本質上是脫口秀的壹種魅力,但也可能容易演變成風波。比如去年有脫口秀演員,因為喊女觀眾壹句“大姐”而被罵“滾”,當時也曾引發關注。
這在客觀上說明,脫口秀這種表演形式,觀眾的反饋本身是舞台效果的壹部分,觀眾積極回應演員是壹種常態。但是現場輕松、調侃、熱鬧的氛圍,並不意味著觀眾的反應可以百無禁忌,善意的玩笑和惡意的揩油,界限涇渭分明。像猥褻這種毫無疑問的違法行為,就必然在明確的禁止之列。
這起案例同時也敲響了警鍾。人們應當明白,即便脫口秀被認為是“冒犯的藝術”,但冒犯的藝術不能成為做出違法行為的理由,舞台也絕不是法外之地。允許話語上的調笑、精神上的愉悅,但行為上的出格,只會迎來法律的懲處。-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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