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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29 | 來源: 廈門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律師調取錯誤身份信息,原告辨認後起訴,壹審贰審加執行……這壹連串操作下來,廣東的同名同姓者被錯誤地弄成了被告。
“我不認識湖南常德的袁女士,和袁女士也沒有任何交集。湖南常德市武陵區法院卻判我還袁女士的錢,還凍結了我的支付寶和微信。”5月下旬,廣東陳某楊先生向上游新聞記者投訴稱。
5月28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的工作人員介紹,因工作疏忽,誤把廣東陳某楊先生當成了湖南陳某楊。目前,壹審判決書錯誤信息已更正,補正裁定書已郵寄給了廣東陳某楊,“是我犯的錯,願意承擔責任。現在盡可能把對廣東陳某楊的影響降到最低。”
廣東的陳某楊先生是壹名工程師。5月6日中午,他點了外賣,使用微信支付時發現支付功能被凍結了。微信賬戶限制記錄顯示,按照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指令,當前賬戶已被限制支付功能。文書編號/被止付單號如下:(2025)湘0702執1859號。
廣東陳某楊先生微信支付功能被法院凍結。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5月16日,廣東陳某楊先生點開支付寶,發現花唄無法使用。花唄界面上有壹段紅字:抱歉,您暫時無法使用該服務!服務機構不定期評估您的使用資格,請保持良好信用行為並耐心等待通知。
自己怎麼就牽涉到案件了?廣東陳某楊先生找到了原因。
法律文書及多段通話錄音顯示,袁女士與“湖南陳某楊”有感情糾紛。2024年,袁女士聘請律師向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訴請“湖南陳某楊”還錢。袁女士手中有壹張“湖南陳某楊”寫的借條,借條上留有壹個身份證號。律師發現該身份證號是個虛假身份證號,便向警方遞交了法律文書,查找陳某楊戶籍信息。律師調取廣東的陳某楊相關信息後問袁女士,袁女士辨認後認為廣東的陳某楊先生就是欠她錢的“湖南陳某楊”。
武陵區人民法院壹審開庭審理此案時,法院工作人員依據袁女士壹方提供的手機號碼,聯系上了“湖南陳某楊”,並送達了傳票,但“湖南陳某楊”未到庭。武陵區人民法院壹審判決:廣東的陳某楊還錢給袁女士。“湖南陳某楊”收到壹審判決書後不服,上訴至湖南常德中院。經中院調解,“湖南陳某楊”答應還錢給袁女士。但中院出具的(2025)湘07民終405號判決書上載明:要還錢的人仍是廣東的陳某楊先生。
證據顯示,“湖南陳某楊”還是沒還袁女士的錢。2025年4月23日,武陵區人民法院開始執行:廣東陳某楊先生還26611元給袁女士。
“湖南陳某楊”與袁女士的借貸糾紛案。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5月28日下午,上游新聞記者問武陵區人民法院相關工作人員:“因為同名同姓,袁女士和律師起訴時弄錯了被告,壹審法官審理時也沒查清被告,‘湖南陳某楊’收到壹審判決書時知道了判決書上的身份證號不是他本人的也故意不說出來,中院調解時‘湖南陳某楊’現身了,但做出(2025)湘07民終405號判決書時還是搞錯人了。這些連環錯誤,是不是造成壹審判決錯誤,執行錯誤的原因?”-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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