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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04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保險相關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 由於所購買的人壽保險中的部分條款在丈夫去世前叁周已到期,加拿大安省東部壹位女子被拒絕領取人壽保險中規定的2.5萬加元賠償金。
(網絡)
來自安省羅斯林市的莎倫·莫裡斯(Sharon Morris)告訴CTV新聞說:“我真的很生氣,因為他們之前說,等他去世後我就能拿到全部保額。”
莎倫表示,她與已故丈夫亞歷克斯(Alex)結婚已有54年。2024年12月,亞歷克斯被診斷出患有晚期癌症。
隨著亞歷克斯健康狀況惡化,他意識到自己時日無多,於是希望確保人壽保險能夠在他去世後為妻子提供壹定的生活保障。
在他的要求下,莎倫提前致電加拿大人壽保險公司(Canada Life),了解相關保單的情況,以確保她日後的生活有保障。
莫裡斯表示,他們已購買這份人壽保險長達43年。保單包括壹份5000加元的基本終身壽險和分紅險,以及壹份保額為2.5萬加元的定期壽險。
她在今年1月致電加拿大人壽咨詢保單狀況,對方告訴她,在丈夫去世後,她將可獲得兩筆賠償。
“他們說這是壹份終身壽險保單,我可以拿到全額賠付,但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莫裡斯說。
莫裡斯認為她在1月份咨詢時,保險公司本應告知該保單即將到期的事實。
“他們告訴我要等到他去世後才能領取賠償。所以我對此非常不滿,因為我當時是根據他們的說法認為我可以拿到全部賠付。”她說。-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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