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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27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房屋出租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编译和综合报道:最近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很多屋主收到因前住户或前租户引发的多年前的水费账单。
一名房东表示,她因租户未付的水费账单而欠下数百加元的利息,而七年前她曾被告知水费已经清偿。
据CTV报道,克莱尔·拉隆德 (Claire Lalonde) 已当了 16 年的房东,她说,当她的房客于 2018 年 3 月搬走时,她打电话给渥太华市政府,确认一切正常,然后才将水费账户转给新房客。
她还补充说,一名市政府工作人员向她保证,账户“一切正常”,前任房客没有留下任何欠款。
然而在 2025 年 5 月 1 日,拉隆德收到市政府的一封信,要求她支付 549.87 加元的未付水费和下水道费,其中包括 377 加元的利息,这些费用可以追溯到 2018 年。
最初的账单金额为172.78元。她被告知必须付款,否则这笔费用将被添加到她的房产税账单中,同时还要支付53元的管理费。
自 6 月份以来,拉隆德通过给市政府部门写信和打电话等方式,试图取消利息。
“我不介意付水费”,她说,“我可不想在没人告诉我有问题的情况下还要付七年的利息”。
拉隆德说,市政府工作人员告诉她,他们无能为力。每月未付账单都会被加收1.25%的滞纳金利息。
市政府官员承认,追讨工作“手动且反复”,13% 的案件未能从前租户或业主那里追回款项。当所有追讨尝试都失败后,《市政法》允许市政府将款项转入当前业主的税单。
在一封市政府信函中,官员建议她联系律师或保险公司,但拉隆德表示,这种选择并不切实际。
此外,据CBC报道,罗伯特·哈斯莱特 (Robert Haslett) 收到了渥太华市政府的一封信,称向他追讨一笔499.79加元的费用。
这笔费用是四个月的水费欠款,“加上迄今为止的累计利息”。
这些欠款可以追溯到 2017 年,发生在他购买房产之前。
在该市,与大多数其他公用事业不同,未缴水费是附属于物业而非个人的。
这意味着物业出售后,这些费用将转移给新业主。
市政府告知哈斯莱特,在向新业主收取欠款之前,必须采取措施找到并向原业主追收。
在给哈斯莱特的一封电子邮件中,市副财务主管约瑟夫·穆胡尼 (Joseph Muhuni) 表示,这可能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有时会因缺少联系信息或“无回应”而受到阻碍。
但略微经过搜索,哈斯莱特就发现前屋主在六年前去世了。他们的2019年讣告可以在网上查阅。
哈斯莱特说:“他们花了六年时间才确定主人已经去世,这真是令人震惊”。- 温哥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或许可,严禁转载或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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