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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17 | 来源: 露珠聊影视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婚姻 | 字体: 小 中 大
《以法之名》大结局,尽管洪亮举报了江旭东和江远,但江敏并没有选择离婚。洪亮把女儿豆豆送到洪家村后,江敏也请假去公婆家去了。
按照一般影视剧的套路,江敏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是要离婚的。可是,高傲的江家大小姐为什么不离婚呢?
还有,江旭东当初为何要选洪亮做女婿呢?
江敏江远的妈妈很早就去世了,以江旭东的地位,他再娶并不难,可江旭东为何不娶呢?
按照通常的理解,江旭东是为了不让江敏江远受委屈,这才不娶的。
如果江旭东是普通人的话,这样理解非常合理。但是,江旭东可不是普通人,就算他再娶了,继母肯定不敢对江敏江远不好的。
因此,对江旭东来说,上述可能性不太容易成立。
那么,江旭东为什么不再娶呢?
不是他不想,是他不敢。
江旭东为什么不敢呢?
因为江敏江远的妈妈,非常有可能也是高官的女儿,江旭东如果再娶的话,他和老丈人家就基本割裂了,就得不到老丈人家的庇护了。
江旭东的老丈人,应该是从东平一路升迁到北京的,只是有江敏江远的舅舅们和姨妈们在,江旭东的位置靠后了,直到快要退休前,他才升到了省里。
江敏大学毕业的时候,她是在东平工作的,应该是后来跟着江旭东去了省里,然后再去北京的。
江旭东的意图是,江敏江远洪亮先去北京,他退休后再去北京。
问题是,江家如果在北京没有背景的话,他们去北京有什么意思呢。-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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