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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18 | 來源: 歷史其實挺有趣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以前的石敬瑭,和現在的石敬瑭,區別很大,但又不太大。
以前他治理河東的時候,非常勤政,凡事親力親為,還專門辦過幾個比較典型的案子。
有壹回,有壹個民婦和壹個士兵發生爭執,倆人鬧到了官府,石敬瑭親自斷案。
案情是這樣的,民婦是壹個農民,在家門口曬谷子,結果她曬的這些谷子,全都被士兵的馬給吃掉了,民婦要求士兵賠償她的損失,所以就鬧到了官府來。
士兵呢,自然說冤枉,說自己的戰馬啊,自己看管的好好的,絕對沒有吃民婦的谷子。
她說她有理,他說他有理,這古代也沒有監控,這種案子其實到這壹步,就很難偵破了,不過石敬瑭還是有辦法的,他要求將這匹涉案的馬匹當場宰殺,看壹看馬的腸子裡到底有沒有谷子。
如果有,那就是士兵在撒謊,就將士兵處死,如果沒有,那就是民婦在誣陷,就將民婦處死。
事情的後續是,馬的腸子裡沒有谷子,壹粒都沒有,石敬瑭認定是民婦誣告,於是將民婦處死。
事實上,就這麼將民婦處死,其實是有些過重了,但這並不是說石敬瑭手太黑,而是伍代時期的法律就是這麼壹個特點,那就是立法很重,處罰更重,作為割據壹方的統治者,亂世他必須用重典,用了重典,以儆效尤之後,果然河東境內像民婦這種無端滋事的情況少了很多。
還有壹樁案子,是這樣的。
有壹個人,我們叫張叁,還有壹個人,我們叫張肆,張叁和張肆是兄弟,張叁是哥哥,張肆是弟弟。
弟弟要把壹塊土地賣給哥哥,這親兄弟還明算賬呢,哥哥給不上好價錢,弟弟就不賣給哥哥了,要賣給別人,賣給誰呢?賣給壹個叫做王六的人。
但是,弟弟和哥哥其實已經把合同給簽了,這個時候這塊土地,屬於履行階段,弟弟不太好往出賣,王六也擔心自己把這地買過來之後,手握合同的哥哥會來鬧,弟弟呢,他著急賣,於是就希望哥哥可以把合同拿出來,做個轉讓,哥哥說那肯定不行,這塊地我是志在必得,弟弟和哥哥這就有了矛盾,又鬧到了官府,還是石敬瑭來處理。
(河東制霸 石敬瑭)
石敬瑭說,兄弟之間本該感情和睦,不應該有此不義之事,可現在出了這種事兒,那就是我這個父母官的責任,是我教化民眾不到位,同時石敬瑭認為,這件事情,或許弟弟也有道理,哥哥也有道理,但最大的問題還是出在哥哥身上,因為古人講究謙讓嘛,大家下意識就會覺得哥哥應該讓著弟弟,所以石敬瑭的處理辦法是,重打哥哥壹頓,然後把土地賣給王六。
稗官野史中有很多關於石敬瑭處理民生啊,斷案判罰之類的記載,這裡就不壹壹贅述了。
通過這些事情,我們可以發現,石敬瑭和那些在亂世中只會殺人,只會搶資源,搶土地的軍閥還是不壹樣的,有本質上的區別,他有處理政務的能力,還有基本的邏輯思維,甚至是非黑白,他都能分得清,至於他割地事契丹人,只能說他人品不行,是他自己的個人選擇。
皇帝是當上了,但是這個皇帝,當的並不舒服。-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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