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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23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編譯報道:每當提出新的建築開發計劃時,市政府評估項目常用的關鍵指標之壹就是其密度,它由容積率(FAR)決定,也稱為建築面積比(FSR)。
通過比較建築物的總建築面積與其所占地塊的土地面積來計算量化密度的結果比率。
例如,假設壹座理論總建築面積為20萬平方英尺,位於2萬平方英尺地塊上的塔樓,其容積率計算結果為10.0。
(來源:City of Burnaby)
如果在相同規模的開發地塊上,總建築面積僅為2萬平方英尺,則容積率計算結果為1.0。
但現在,本拿比市已經放棄使用容積率密度計算來決定項目審批和政策。
市政府正在采用“基於高度的發展框架”,以新建築高度作為新的監管決定因素。
這個基於高度的新框架現在取代了以前使用 FAR 來確定場地的發展潛力或允許的密度。
據市政府介紹,使用 FAR 已出現問題,因為它對市政府工作人員來說管理起來很復雜,公眾和申請人難以操作,並且導致建築物的高度和形式難以預測。
這種基於高度的新方法側重於建築的物理形態和設計,而非復雜的密度計算。它旨在提高開發商和公眾的可預測性和透明度。
該框架還涵蓋了本拿比市中心以及以SkyTran車站為中心的城中村地區。框架涵蓋九個分區,包括CM1社區商業區、CM2普通商業區、R2聯排別墅區、R3低層公寓1區、R4低層公寓2區、R5中層公寓1區、R6中層公寓2區、R7高層公寓1區和高層公寓2區。
(來源:City of Burnaby)
根據本拿比2050官方社區規劃的新住宅區和允許的基准高度,R1、R2和R3最高可達肆層,R4最高可達八層,R5最高可達12層,R6最高可達20層,R7最高可達30層,R8最高可達40層。
對於提供更多商業空間以增強經濟活力和支持當地就業增長、社區設施的項目,可以考慮超出框架規定的額外高度,和/或“高度平均”,以支持多塔項目高度的變化和過渡。
(來源:City of Burnaby)
例如,在框架下建築高度限制為 40 層的場地上,對於擁有叁座塔樓的項目,平均高度可以允許建造壹座 35 層的塔樓、壹座 40 層的塔樓和壹座 45 層的塔樓。
這些新政策還使該市能夠與省政府有關住房的新立法保持壹致,包括在指定的交通導向區域進行交通導向型開發。
本拿比市長邁克·赫爾利(Mike Hurley)表示:“解決我們地區的住房危機需要真正的領導力和在發展過程的每個步驟中創新的動力”。
“改用基於高度的框架是我們加速在本拿比建造房屋數量的綜合方法的壹部分,同時也讓每個人都能輕松了解他們的社區如何發展”。-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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