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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15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據央視新聞消息,1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調查組通報關於肖某董某瑩事件調查處置及問責情況。通報稱,近期,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對肖某董某瑩事件涉及的相關單位、人員以及相關問題線索進行全面深入調查,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駐教育部紀檢監察組參與指導下,北京市有關部門積極參加,通過談話、調閱原始資料等方式,組織專家組對北京協和醫學院“4+4”試點班項目進行評估,查明事實,對違規違紀違法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現將有關情況進壹步通報如下。
董某瑩的北京科技大學成績單系偽造
壹、關於中日友好醫院、北京協和醫學院、北京協和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涉事人員調查情況和主要問題。
肖某違規違紀違法的主要問題,暴露出中日友好醫院存在醫療質量安全管理、醫德醫風建設相關制度不健全、落實不到位問題,中日友好醫院副院長(主持行政工作)崔某,肖某所在胸外科主任梁某陽,以及護理部副主任、手術麻醉科護理單元護士長兼手術室護理單元護士長張某履行責任不力。
2019年4月,北京協和醫學院教務處馬某在董某瑩報名材料審核中,未辨別出其提供的北京科技大學成績單(4門課程共計16學分)系偽造。
北京協和醫院胸外科主治醫師邴某興在董某瑩實習期間,私自安排董某瑩在北京市第六醫院“熒光腔鏡精准肺段手術”中協助腔鏡固定,並提供不實宣傳素材。
董某瑩的導師邱某興指定北京協和醫院骨科吳某、吳某宏負責董某瑩科研訓練和論文指導。董某瑩2021年2月以“人工智能影像技術在脊柱畸形中的應用”進行開題報告,2023年5月以“跨模態圖像融合技術在醫療影像分析中的研究”申請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學位論文與開題報告不壹致,題目變更未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吳某宏作為論文指導老師同時擔任答辯委員會成員,違反了學校畢業論文答辯的有關規定。
北京協和醫學院分管招生、教學等工作的副院校長張某履行管理責任不力。
北京協和醫院骨科主任仉某國向中日友好醫院脊柱外科主任移某打招呼,為董某瑩調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輪轉計劃提供便利。
北京協和醫學院、北京協和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對學生和工作人員發表學術論文管理不嚴格。董某瑩在校學習和在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工作期間,以第壹作者發表的1篇學術論文(發表於Gastroenterology雜志的病例報道“Arare cause of peri- esophageal cystic lesion”與發表於《中華醫學雜志》的病例報道《第 551例吞咽困難-胸腔積液-後縱隔囊腫》)存在重復發表行為,論文通訊作者為北京協和醫院內科學系吳某;以共同第壹作者發表的3篇學術論文(2023年7月2日、2024年3月1日和3月3日發表於UroPrecision雜志的指南“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on bladder cancer Part I、Part II和PartIII”),並列第壹作者為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泌尿外科宋某,兩人主要承擔翻譯工作,對指南內容沒有實質性學術貢獻,作者排序與其對論文的實際貢獻不相符,屬於不當署名,通訊作者為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泌尿外科邢某增,存在對論文署名把關不嚴問題。
對北京協和醫學院“4+4”試點班其他學生的入學資格情況進行核查,未發現存在違規情形;網傳兩名學生為某院士孫女、個別學生以藝術特長生取得入學資格的信息不屬實。
董某瑩學位論文抄襲剽竊 其姑姑安排教師提供便利
贰、關於董某瑩成績單造假、學位論文抄襲剽竊涉事人員調查情況和主要問題。
2019年1月,北京科技大學班某娟(系董某瑩姑姑,時任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副處長)通過李某寬(時任教務處注冊中心主任),為董某瑩偽造成績單用於北京協和醫學院“4+4”試點班報名資格申請提供便利。
2023年初,班某娟安排其團隊教師馬某淵為董某瑩撰寫博士學位論文提供幫助,馬某淵應董某瑩要求,在其指導的某碩士研究生(已於2023年按期畢業並獲碩士學位)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該研究生學位論文過程稿發給董某瑩,為董某瑩抄襲剽竊提供便利,班某娟知情後默許。
19名相關人員被追責問責 中日友好醫院等5家機構被責令整改
叁、有關責任人員和機構處理情況。
在已對肖某、董某瑩調查處置的基礎上,根據調查結果,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和處分批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員和機構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具體如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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