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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15 | 來源: 風傳媒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特朗普 | 字體: 小 中 大
對自由最大的威脅,來自於那群“願意為了安全假象而放棄自由”的群眾。 (The greatest danger to liberty is from the majority willing to trade it for the illusion of safety.)--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
江岷欽觀點:2025年8月11日,川普宣布援引《華盛頓自治法》第740條,動員800名國民警衛隊與500名聯邦探員,未經首都市長或國會同意,全面接管華盛頓特區的警察與檢察體系,為期30天。 川普聲稱,這是對“無法無天”(complete and total lawlessness)治安狀況的緊急回應。 然而,這場接管行動所引發的,遠不只是執法爭議,更是壹場橫跨法律邊界、制度張力與政治擴權的深層對決。
川普“能”嗎? ——從憲政分權看總統的極限
首先,川普所依據的《華盛頓自治法》第740條,的確賦予總統在華府無力或拒絕維持秩序時出動聯邦機構的權限,但該條文亦明定幹預不得超過30天,延長則須國會同意。 問題在於,川普未證明地方政府失能或拒絕執法,也未經華府市長穆裡爾. 鮑瑟(Muriel Bowser)請求,更未經過國會程序審議,即徑行宣布行動。
這不只是對“緊急授權”的濫用,更可能成為未來總統直接跳過地方自治與國會監督的“30天例外通道”。 當行政權單方面解釋法律、界定危機並動員軍警,地方治理的憲法保障形同虛設,此舉已遭市長與國會民主黨人譴責為“威權沖撞自治”。
尤其,若將川普此舉放在其他民主國家的坐標上,差異愈發鮮明。 加拿大即便啟用《緊急狀態法》,仍須接受國會的實時監督; 英國內政部介入倫敦警政時,必須同時面對地方政府與國會的雙重問責; 澳大利亞則依循層級清晰的協議程序運作。 唯獨美國,容許總統壹人拍板,便可決定壹座城市的安危與自治存亡。
川普“行”嗎? ——從執行力與成效看政治表演的落差
其次,川普形容華府為“血腥幫派橫行”,稱“人們害怕出門,警察被廢、罪犯被放”,但根據華盛頓特區警察局與聯邦調查局數據,2024年華府凶殺案為187起,較2023年下降約32%, 但每拾萬人27起,仍高於波士頓(3.7)、紐約(4.7)、洛杉磯(7.1)。 汽車竊盜率偏高,確實存在“無法容忍的治安問題”,但情勢遠非川普形容的“失控地獄”。
實際上,國民警衛隊部署後多停留於象征性存在,巡邏部隊常見於拍照、合影而非執法。 居民,特別是Anacostia等非裔社區者,擔心自己成為“政治表演下的無辜犧牲者”。 川普所任命的檢察官珍妮. 貝蘿(Jeanine Pirro)甚至將青少年司法制度貶抑為“冰淇淋社交會與瑜伽課”,無視少年矯正系統中普遍存在的資源匱乏與虐待問題。
根據過去經驗來看,川普的行動更像是壹場政治劇場:選擇性渲染犯罪數據、制造危機、用軍警拍片作秀,再以恢復秩序為名收割戰果,卻無法真正解決根本問題。
30天後,制度與治安的善後之道?
基於憲政分權原理,《華盛頓自治法》設下30天的行政幹預限制。 但30天後,問題是否解決,抑或只剩下制度斷裂、地方失能與社區信任流失?
根據《紐約時報》與《華盛頓郵報》等媒體分析,川普這次的“30天幹預”若無制度配套與治本策略,恐導致叁重後果:
·地方政府合法性受損,警政與檢察功能遭架空,影響長期運作與人才流失;
·聯邦幹預常態化,總統可未經地方與國會直接出兵,危及美國聯邦制;
·民眾對民主治理信心下降,治安被武器化為選舉工具,將侵蝕法治根基。
美國法界與犯罪防治專家則進壹步指出,真正可行的治本之道包括:
·增補地方警力與提升偵破率,強化社區司法信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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