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8-17 |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发视频质疑儿子的校服存在质量问题,34岁的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男子邓建国被当地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政拘留7天。
此事发生在2023年12月,拘留结束后,邓建国提起行政诉讼。庆阳市中院认定,宁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撤销。鉴于案涉拘留决定已经执行完毕,无撤销的必要,但警方要承担7天拘留的国家赔偿3237.08元。
近日,该事件持续发酵。邓建国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认为上述拘留决定应该被撤销,不然这会成为他一生的“污点”。
8月13日,庆阳市公安督察支队一位受访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关于邓建国的上述诉求,他们正在核查之中。
举报校服问题后遭拘留7日
事件起于两年前。
2023年9月,邓建国的儿子在盘克镇中心小学就读一年级。学校通知家长订校服时,邓建国和部分家长认为校方存在变相强制家长订购的情况。
同年11月,校服下发,邓建国认为校服存在质量问题。12月1日,他发布视频质疑其为“问题校服”。在视频中,邓建国说,校服未按标准执行,质量差,不透气,他还质疑该校服含有甲醛等有毒物质。该视频获点击量14.9万次。
同年12月7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邓建国送达该校服检测合格的第三方质检报告。不过,校服虽检测合格,邓建国仍怀疑其有质量问题。因为,根据报告,兆春服装厂制作的学生夏季校服含棉量为31.5%,而《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规定,校服直接接触皮肤的部分,其棉纤维含量标称值应不低于35%。
一天后,邓建国又发布视频,提出“问题校服仍未被召回,校服乱象谁监管”,他还明确表示兆春服装厂应该召回这些校服。
同一天,兆春服装厂以邓发布视频后,导致该厂签订的价值100万元的订单被客户取消为由,向宁县警方报案,要求对邓建国以寻衅滋事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以散布谣言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五天后,宁县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对邓建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邓建国在没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发布视频,质疑宁县兆春服装厂制作的学生校服不符合国标,存在甲醛等有毒物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邓建国送达了该校服检测合格的第三方质检报告,邓建国表示认可,但将该视频再次发出。
警方认为,邓建国先后发布“不实视频”,引起不明真相的网友阅读、点赞及评论转发,阅读量达10万次以上。邓建国在公共场所发布视频无事生非、制造事端,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遂决定对邓建国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7日。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的同日,邓建国被带到庆阳市西峰区拘留所采取拘留措施。
邓建国称,他在拘留所期间度日如年,有一段时间不吃不喝,想通过绝食方式,为自己喊冤。离开拘留所后,妻子劝他忘记这些事情,从头开始,好好过日子。“但我却始终走不出被拘留的阴影,导致夫妻关系越来越不和。2024年1月,我和妻子离婚,两个孩子由前妻抚养。”
邓建国此前从事电器销售,月工资5000多元。结束拘留后,他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自己的遭遇,经常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他单位了解情况。“老板感觉这样影响工作,2024年6月,我从单位离职。”
邓建国称,那之后,他变得入睡困难、烦躁不安。他向《中国新闻周刊》出示的一份诊断证明显示:2025年4月3日,他到庆阳市人民医院精神病门诊就诊,初步诊断结果是抑郁症。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