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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19 | 來源: 光明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上下班路上出的事故,能否認定為工傷?
近日,山西省人社部門通過壹系列案例及法律規定,為大家解析其中關鍵。某電子公司員工盧某下班打卡後駕車離開廠區,7分鍾後在距離公司3公裡的路口遭遇交通事故,經搶救無效死亡。
交警部門認定,盧某對事故無主要責任。盧某家屬向當地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時,公司提出異議:“我們規定下午6點下班,盧某下午5點53分離開,屬於私自早退,不算正常上下班。”
但人社局調查發現,盧某2023年2月入職後,半年內的下班打卡記錄顯示,其離開時間始終在17時50分至18時之間,公司從未對這壹現象提出過警告、處罰等管理措施。最終,人社局認定盧某為因工死亡,兩級法院均維持了這壹結論。-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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