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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23 | 來源: 上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舉世矚目的俄、烏戰爭已經進行了1270多天,另壹場在中東的以色列與哈馬斯的戰爭也進行近700天了。
這兩場軍事沖突,對國際的局勢有著全面而深遠的影響。 這兩場戰爭有顯著的不同,在於:
壹、兩大兩小
俄羅斯土地面積170萬平方公裡,人口1.4 5億,面積大但人口密度低,每平方公裡只有10人。 烏克蘭面積60萬平方公裡,人口有4100萬,因戰爭的緣故目前只有約3200萬,人口密度是俄羅斯的六倍。
俄烏不論人口或是土地面積,都算是大國。 反觀以色列土地面積只有21,000平方公裡, 人口約1000萬; 哈馬斯盤踞的加薩走廊365平方公裡,人口由原來的230降到現在約210萬人,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地區之壹。 這兩場打得都是不對稱戰爭。
贰、戰爭性質不同
俄烏是兩個主權獨立大國之間的戰爭; 以哈則是壹個人口少、武力強的國家對付壹個人數少的非國家武裝組織或恐怖組織的軍事沖突。 俄羅斯是主動發動攻擊,以色列是對哈馬斯組織恐怖活動所造成的傷害進行回擊。
叁、戰線長短不同
俄烏戰爭由北到南距離約1000公裡,主要包括東北部的哈爾科夫(Kharkiv),東部頓巴斯(Donbas) 地區,南部札波羅熱(Zaporizhzhia)及赫爾松(Kherson)。 戰線蜿蜒漫長,俄軍多面攻擊,備多力分,久攻不下,損失慘重。 加沙長僅41公裡,寬度6至12公裡不等。 攻擊面積小,可以集中火力進攻,但以軍久攻不下,壹方面是顧慮人質的安全,另壹方面哈馬斯建設了約500公裡的地道,不時利用地形的熟悉度,進行伏擊,令以軍難以掌控。 不過,以軍對加沙進行全面封鎖,借著空中及地面的壓倒性優勢武力,對哈馬斯份子進行追殺鏟除。
肆、戰略目標互異
俄羅斯認為烏克蘭意圖加入北約之舉嚴重危害其國家安全,乃以軍事手段,借機占領烏克蘭的領土,削弱其國力,令烏克蘭打消念頭; 如不能並吞烏克蘭,至少要控制烏東和烏南,掌控黑海出海口,鞏固俄國的地緣戰略優勢。 烏克蘭為維護領土完整與主權獨立,在多個歐洲國家支撐之下,勉力與俄羅斯周旋。 目前面臨以領土換取和平的艱困處境。
哈馬斯的抵抗運動就是要消滅以色列的存在,喚醒巴勒斯坦人齊心對付這個猶太人國家,並阻擋沙特阿拉伯等穆斯林國家與以色列建立良好的關系。 以色列的最高戰略目標則是徹底瓦解鏟除哈馬斯好戰組織及其成員,確保以色列的安全與生存環境。 說以色列進行“種族滅絕”太沉重,畢竟實務上做不到,也不能做,況且大部分的巴勒斯坦人並不住在加沙,且哈馬斯也不能代表巴勒斯坦人。
以軍借空中及地面的壓倒性優勢武力,對加沙進行全面封鎖。 (美聯社)
伍、違反的法律不同
俄羅斯違反的國際法則,包括:聯合國憲章第贰條第肆款,禁止會員國使用武力威脅或侵犯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 更何況俄羅斯還是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 1974年聯合國大會第3314號決議,對侵略的定義為:以武裝力量入侵和攻擊另壹國領土,俄軍對烏克蘭的軍事攻擊完全符合侵略的定義。 以色列對哈馬斯的反擊行動則屬於聯合國憲章第51條的“自衛權”,但在執行中未能區分軍事目標與平民,且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即使在戰爭期間,生命權仍需保障,其各種限制及封鎖措施也違反《日內瓦第肆公約》第33條。 以色列是否構成戰爭罪,國際刑事法院(ICC)已介入調查。 哈馬斯濫殺無辜、劫持人質、無差別攻擊等做法違反《日內瓦公約》第34條、《羅馬規約》第八條及國際人權法等。 ICC 也在調查之中。 這兩場高度政治化的戰爭,最後還是需要以外交談判來解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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