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9-05 | 來源: 叁立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今年3月間,新北壹名任職於量販店的32歲林姓男子,趁女同事進入女廁時,涉嫌持手機從隔壁間縫隙中偷拍,被女同事發現後報警處理,而林男趁警方趕抵前,將手機內照片刪除。 案經新北地院審理,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林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據了解,今年3月4日上午,林男見到女同事進入女廁,隨即尾隨進入後,持手機從廁所隔間下方空隙,偷拍女同事如畫面,女同事察覺有異狀,立即報警處理。 林男當下雖刪除偷拍照,但警方卻在其住處,查獲他偷拍事證,檢方依法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林男為滿足壹己私欲,欠缺對於他人性隱私的尊重,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9萬元罰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