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9-14 | 來源: 國家安全部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在追求幸福生活的路上,需要牢記“壹分耕耘、壹分收獲”,任何想通過“走捷徑”“撈偏門”壹夜暴富的做法都是對寶貴年華的浪費,更有可能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近日,國家安全機關破獲壹起境內人員為謀取不當利益,實施團伙間諜犯罪的案件。
曹某、夏某、張某叁人是務工中結識的好友,平日裡以兄弟相稱。然而兄弟叁人因長期瀏覽境外網絡上的“灰產群”,逐漸不滿足於正常工作帶來的報酬收入,認為憑借自己的“聰明”,可以在“灰色產業”中找到掙大錢的“捷徑”。壹次偶然的機會,曹某在境外網絡平台上結識了壹名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對方與曹某“壹見如故”,並熱情地向曹某提供了壹份搜集境內軍事目標信息的工作,許以高額報酬。盡管曹某拾分清楚這其中的犯罪性質,也明確知道對方是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但面對金錢的誘惑,曹某還是選擇將國家安全和法律拋之腦後,主動充當起對方的“馬前卒”,按照對方的指示在境內某重點軍事區域附近設立“觀察哨”,並定期向對方報送我重要軍事目標動態信息。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曹某對這番間諜犯罪行為不僅不加掩飾,反而主動向該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介紹夏某、張某,並拉攏贰人入伙,把自己的好友也引上了犯罪的邪路。
曹某、夏某、張某對自身間諜行為的犯罪性質有著充分的認識。為防止被發現,他們叁人分別居住在不同的地點,相約使用境外加密通聯軟件進行聯絡,甚至還自購了外賣服、釣魚竿等物品,企圖掩飾犯罪行為。盡管采取了種種措施,但叁人因犯罪而導致的內心不安仍與日俱增。到案後,他們坦言“自己是別人眼中的‘伍拾萬’,時刻都在擔心被舉報”“沒有睡過壹天安穩覺”。
令人惋惜的是,即便內心有著強烈的煎熬,曹某等叁人仍沒有選擇向國家安全機關自首,自認為他們所塑造的“外賣員”“釣魚佬”等人設天衣無縫、心存僥幸。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國家安全機關很快就掌握相關情況並采取措施。最終,曹某、夏某、張某因犯間諜罪,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拾柒年、拾叁年和九年。
《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壹拾條規定,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任務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處拾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叁年以上拾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壹拾壹條規定,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伍年以上拾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拾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伍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維護國家安全,打贏反間防諜持久戰需要全社會的積極參與。讓我們攜手並肩,共築反間防諜鋼鐵長城。-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