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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18 | 來源: 叁湘都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結婚第39年,共同白手起家、已年過六旬的杜女士,遭遇丈夫無情背叛——他不僅與壹名小35歲的女性陳某婚外生育壹對雙胞胎,更在2021年至2022年間,向對方轉賬高達1340萬元。杜女士認為丈夫轉出的是夫妻共同財產,起訴追回,要求全額返還該筆款項及相應利息。
記者了解到,杜女士與丈夫於1986年結婚並育有壹女。在丈夫創業初期屢屢受挫時,是她用自己省下來的工資不斷支持他東山再起。直到上世紀90年代,丈夫事業開始穩步上升,家庭經濟狀況改善。然而2020年,丈夫突然坦承出軌並育有贰子,甚至還提出讓陳某參與公司管理,但被身為股東的杜女士堅決拒絕。
得知丈夫出軌後,夫妻倆的關系出現裂痕,考慮到孩子,杜女士選擇了維系婚姻,但分居生活。但在此後的5年中,杜女士發現第叁者陳某生活極度奢侈,不僅配備多名傭人,還享有專職家庭教師。經調查,杜女士發現丈夫累計向陳某轉款1340萬元,均屬婚內共同財產。
杜女士是否有權要回丈夫轉給陳某的1340萬元?杜女士的代理律師、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認為,杜女士有權要求第叁者陳某全額返還。依據《民法典》,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投資收益、經營收益等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丈夫對這筆財產僅有共同處理權,而非獨自處分權。丈夫在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情況下,擅自將1340萬元巨額財產無償贈與第叁者,已經嚴重損害了杜女士的財產權益,同時,該贈與行為建立在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婚外情基礎上,根據《民法典》關於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此贈與行為應不具有法律效力。周兆成律師表示,如法院認定杜女士丈夫的贈與行為無效,陳某應返還因該無效行為取得的全部財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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