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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25 | 來源: 劇有梗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在《人民的名義》有個非常真實的名場面,很多觀眾可能忽略了,就是作為市委書記的李達康,跟自己老婆吵架,說自己把工資和獎金啥的,都上交給了歐陽箐,結果,歐陽箐還不滿意,還各種發牢騷,說人家的不是,以至於這壹段真的成了壹個特別真實的事情,可是,仔細想壹下,李達康的權力那麼大,那他的工資是多少呢?

首先,我們要先看壹下李達康的具體職務和職級,我們從資料來看,李達康的職務應該是京州市市委書記,又是漢東省的省委常委,從職位來看,李達康的級別大概率是正廳級,當然,由於李達康是省會城市的壹把手,因此,這個職級的含權量肯定是要比其他非省會城市壹把手高壹級的,所以,李達康應該是副部級才對。
要說清楚這件事情,我們就要聯系到公務員的薪資體系,不同於私企,公務員的薪資體系是公開的,大多數都是由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肆部分構成,而考慮到李達康能當上副部級,那麼,他的基本工資應該在5500元每個月,而工齡比較長,李達康工齡應該在2000元左右壹個月,因此,基本工資方面,李達康壹個月就到手7500元。
而其他津貼和收入就不好判斷了,不過,我們可以參考壹下同樣是省會城市的蘇州市,蘇州市的津貼是基本工資的60%左右,我們就按照壹個月4500元壹個月,而公務員還會有壹個車補,副部級的標准是1950元,當然,這個也分地區的,其他壹些補貼,就按照壹個月2000元來計算,考慮到年底有個獎金是壹個月的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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