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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29 | 來源: 政知見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據最高檢9月29日消息,江西省公安廳警務保障部原主任辛衛平(副廳級)涉嫌受賄、貪污壹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鷹潭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日前,鷹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對辛衛平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壹步辦理中。
辛衛平,漢族,1964年4月出生,江西萬載縣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華中農業大學農業經濟管理專業在職大學畢業。
他歷任宜春行署農辦副科長、科長,宜春市委政研室副處級政研員、副主任,江西省委辦公廳綜合壹處副處長、調研員等職。
2008年12月,辛衛平任江西省森林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處級),2010年12月,任江西省森林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副廳級)。
2021年10月,他任江西省公安廳警務保障部主任,2024年5月被免職。
2025年4月29日,辛衛平被查。今年9月10日,辛衛平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辛衛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證據;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組織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違規發放福利;違反組織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在幹部職工錄用、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插手幹預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接、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
辛衛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貪污犯罪,且在黨的拾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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