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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0-02 | 來源: 海邊的西塞羅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壹件小事
說件私事,昨天我被人訛了壹筆。
在公開停車場停車,開車門的時候,車門不小心碰了壹下旁邊那輛車,我開的很小心,但旁邊的車太寬,車位太窄,我開門沒法不碰到他。
沒有任何損傷,但車上正好坐著壹個女士,見狀死活不算完了,非要拉著我讓我給她賠償。我說那不行就報警吧,於是雙方就都報警了。
到這個時候我心裡還沒法接受現實——就這麼點小事,還能真被她給訛上?
真能!
期間這位女士以“我有心髒病,不想和你吵”為由壹直拒絕和我協商,警察來了以後她也躲得遠遠的,拒絕協商,說要等她老公來。警方也挺無奈的。
年輕的警官跟我悄悄抱怨說:這人,自己報了警,自己拒絕跟我們協商。
老警官則勸我:開車麼,總會遇上這種事。
後來她老公來了,果然不是壹家人,不進壹家門,女方主打壹個“你碰了我了,我就不饒人。”男子則幹脆來了個“提燈驗損”——明明沒傷,非舉著手電筒,壹點點做詳細檢查,最後總算在某個犄角旮旯找到了壹處不到兩毫米,用手擦不去的污漬,他就非說是我碰的。
我說啼笑皆非,這都哪跟哪啊?你這不是欺負人嗎?
他說:行!你不認?那咱就這麼耗著,你不許走!你打電話叫保險公司吧!
我詢問了保險公司,因為不是在當地上的保,保險公司來的很慢,而且也沒辦法做車傷裁定。於是男人就說那咱就拉到交管大隊去,反正今天我就跟你這麼耗上了!
我這個時候已經很無奈很崩潰了——因為從壹開始,我就沒想到這點小事最後能鬧的這麼誇張,又是叫警察,又是報保險,還要把車拉去交管,耗上幾天跟他糾纏。
這個時候,年長的警察大哥也有些看不下去了,可能工作關系,有些話他沒法明說,也幫我和那男的求情,最後那男的總算松口了,說了最終目的——賠他300塊錢,他就不追究此事了,不許還價。
我這個時候哪裡還顧得上討價還價,下午本來還有事,已經耽誤了,晚上約了朋友,能盡快了結,已經謝天謝地了。
付完款,我還本能的(真的出於平時待人接物的本能)和他道了個歉,男子壹臉得意,說“早這樣不就不用費這功夫了?”這個時候警察大哥都忍不住幫我說了句話(可能也是全場他當著當事人雙方唯壹明顯站我說的壹句):“人家小伙子在壹直道歉啊。”
然後,可能是害怕對方再提什麼要求,警察大哥馬上催我:“好了好了,你趕緊去辦你的事兒吧,剩下的我們跟他們處理就行。”
我就這樣急匆匆走了,由於當時情緒有些因憤怒而崩潰,我都不記得有沒有和那位警官好好地道謝壹下,就把車開走——真的,麻煩他們幫我解困了。
300塊,錢不多,但整個過程都是噩夢壹樣,女子的糾纏碰瓷,男子的施壓威脅,飛來橫禍的那種無力感,還有最後不得不賠他壹筆錢、還給他道歉的屈辱。搞的我之後那半天都心情很不好。
我是個認死理的人,開車回去的路上壹直在想這個問題:明明就是輕碰了壹下,沒有任何傷,為什麼我要給他道歉?為什麼我要給他賠錢?想了半天之後,覺得只有壹個答案,因為我不如他蠻橫,因為我不如他耗得起那個時間。
我所居住的城市,平均工資不到壹萬,叁百這個數額,是很多人壹天都掙不來的數目,這意味著如果壹個人真的豁得出去,他確實舍得耗上幾個小時,甚至壹整天,去訛對方壹筆——只要他豁得出去。而看揪住我不放的那兩位的面相,顯然是老於世故的社會人,社會的摸爬滾打讓他們早就熟悉並且對各種手段無所謂了,只要能達成目的、只要拿捏到對方軟處,他們這種事情游刃有余。
所以這叁百,其實是我離開我所身處的這個真實社會太久,所必須交的學費,或者說,我行走在這個社會的基本盤之上,所必須感受到的重力。
對,重力,我覺得這個詞用的很精准形象。就像你行走在地球上,就不得不承受地球質量施加給你的地心引力壹樣,壹個人,生活在社會中,如果他的德行、他的收入高於或者低於這個社會的均值,他也無時無刻不得不承受這個社會施加給他的那種“回歸基本盤”的龐大“引力”——
你可以掙更多的錢,但如果你選擇開車,周邊車主的平均收入、生活水平,就是對你的“引力”。壹旦遇上這種被訛上的事情,他耗得起,你耗不起,非要拉著你如何如何,那你就只能花錢消災。-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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