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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0-12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4年2月12日晚上8時20分左右
河南開封市尉氏縣
壹枚煙花擊中10歲男孩後腦勺爆炸
男孩當場倒地昏迷
經過5天的全力搶救
最終搶救無效身亡
警方經調查
認為當晚在事發地附近燃放煙花的
14歲的張小強(化名)為該案嫌疑人
但因未成年不予立案
事發當晚燃放煙花,圖源:受訪者
10月12日,此前備受關注的河南10歲男孩被煙花擊中頭部身亡壹案有了最新消息。記者從被告男孩家屬處獲悉,該事件所涉及的民事案件的贰審將於10月13日15時在河南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2024年4月2日,邢莊鄉政府向尉氏縣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張小強及其監護人,支付鄉政府此前墊付給受害者家屬的賠償款60萬元。今年7月31日,法院判決張小強及其家屬承擔40%的責任。張小強和家屬不服,提起上訴。
10月12日,張小強父親張祥(化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事發當晚兒子張小強是和另外叁名同學壹起燃放煙花。他認為相關證據並不足以證實兒子燃放了“狼嚎”煙花,希望即將到來的贰審能夠還兒子清白。
市面上在售的“狼嚎”煙花,圖源:受訪者
被告男孩家屬告訴記者,此次贰審開庭他們暫無新證據提交,“目前還不確定孩子會不會出庭,他本人是特別想出來把這件事說清楚的,炸死人的煙花不是他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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