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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03 | 來源: 南國早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男子余某在婚姻存續期7年間,陸續向第叁者田某轉賬上百萬元。原配韓女士將田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返還贈與錢款。壹審法院判決田某全額返還贈與款項147萬余元及資金占用利息。
田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其理由是:她替余某撫養了余某與他人的非婚生子女,並替余某支付了40多萬元的麻將輸款,這些款項應從余某的轉款中扣除。近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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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長期與第叁者同居
2009年,湖北籍的韓女士與浙江人余某結婚後,兩人定居浙江。近年來,余某常外出經商。2018年起,韓女士發現余某長時間都不回家,對自己的態度也明顯冷淡了許多,這讓她起了疑心。
2020年,韓女士偶然發現余某有了外遇。原來,2018年初,余某通過網上認識了貴州籍女子田某,兩人很快發展為男女朋友關系,還在南寧長期以夫妻名義同居,此事在雙方親友間廣為人知。
這些年來,韓女士曾多次苦勸余某回歸家庭,但收效甚微。其間,充當第叁者的田某甚至還多次發短信辱罵她。
▲韓女士和田某的聊天記錄。
▲韓女士稱,這是田某發短信辱罵她的證據。
韓女士同時發現,單身的田某育有壹子。自2018年1月起,在她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余某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等方式,已向田某轉移資金上百萬元,用途包括田某孩子的學費、購車、購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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