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11-03 | 來源: 魯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披露,男子陳某與女子武某訂婚,但未按約定的時間給女方送36萬元彩禮,武某催促陳某盡快送彩禮。
陳某告知武某自己與家人發生爭執後離家,並表示出自殺的想法,武某安撫其情緒進行勸阻,但最終未能阻止陳某輕生溺水死亡。
事發後陳某父母將武某及其父親起訴至法院,索賠20萬元。
法院認為,雖武某當天催促陳某盡快送彩禮,但該催促行為並未達到逼迫的程度,且陳某表達輕生念頭後武某進行了勸阻和通知,不存在過錯。
36萬元彩禮是雙方協商的結果,其行為本身並不存在過錯,與陳某的死亡結果亦不存在直接關聯性。武某父女行為與陳某的死亡不存在因果關系,不應當承擔責任。
武某自願補償原告2萬元,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法院判決:武某補償原告2萬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