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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08 | 來源: 雷達財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曾建設過東方明珠電視塔、上海環球金融中心、上海中心、首都機場T3航站樓等知名地”標,年營收壹度超過1000億元的江蘇南通叁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南通叁建”)被法院懸賞了。
因南通叁建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叁建控股”)、南通叁建及其董事長黃裕輝等高管未履行此前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青島中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確定的相關義務,未履行金額約2.54億元,青島中院應申請執行人請求,向社會懸賞通告征集被執行人財產線索,舉報人可獲得實際到位執行款10%的懸賞獎勵。
據此計算,舉報人最高可獲得2540萬元獎金。
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南通叁建年內首次被法院懸賞財產線索,今年1月,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就曾對南通叁建作出了最高65萬元賞金的懸賞公告。
雷達財經注意到,從昔日的建築鐵軍,到如今屢屢違約的“信用老賴”,南通叁建當前面臨的困境與恒大有著不小的關系。
據南通叁建2025年上半年財報,公司截至報告期末共有應收賬款67.26億元,計提壞賬准備為37.38億元。其中,恒大系應收賬款高達37.39億,因預計無法收回,公司計提壞賬准備29.91億元,計提比例高達80%。
作為南通叁建的掌舵人,黃裕輝的個人命運與公司深度綁定。其曾帶領南通叁建創造輝煌,但隨著公司因恒大爆雷陷入信用崩塌困境,黃裕輝本人多次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昔日江蘇建築業老大再遭法院懸賞
10月11日,青島中院發布了針對南通叁建、叁建控股、黃裕輝等多人的懸賞通告,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0日。
上述通告顯示,青島中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上述被執行人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未履行金額約2.54億元。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發布執行懸賞通告征集被執行人財產線索。
青島中院表示,凡向該院舉報上述被執行人藏匿、轉移的財產線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線索),幫助法院執行到位的,按實際到位執行款10%支付懸賞金。據此計算,舉報人最高可獲得2540萬元的賞金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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