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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12 | 來源: 蜀都大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題記】
有網友“投訴”成癮。我寫這個話題,前面已經3次“經用戶投訴”而“暫時不可查看”。當然,用戶壹投訴壹個准,這也是壹樁奇事。但既然人家都投訴了,積極性必須支持。這是我對投訴界“行情”的理解。
我寫了什麼呢?我只是重復證明,農民可以“實質地擁有”農村土地所有權(而不只是向村集體“承包”),我認為,如果能這樣,則農民會更好,農業會更 好,農村會更好,國家會更好。
文後留言我全部放出來,可是,你不留言,你沒有討論問題的興趣,既不擺事實,也不講道理,你就投訴。你相不相信,道理是講明白的,不是投訴明白的。
我第3次修改以後,昨天晚上貼出來,今天上午拾點,就被投訴准了,才壹千個點擊。其實我寫得很用心的,辛辛苦苦寫了叁千字,才壹千名朋友看到,難免感到失落。所以,我准備修改後貼第肆次。
親愛的朋友, 你知道嗎?文章在公號上發得出來,就證明這是壹個開放的話題,不是禁忌的話題,同時,也說明我用詞是審慎的,沒有觸發敏感詞。
我感覺到,有的朋友,壹聽說農民可以實質地擁有農村土地產權,就感到義憤填膺,怒不可遏。尤其是壹位名叫“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的網友,上來更不打話,只擲我叁個字:“已投訴”,我跟他溝通,他也不理睬我,仿佛他的使命就是投訴。
下面是被投訴刪除的文章大略——
讓農民擁有“農田所有權”會不吉利?
1
我知道,城市土地所有權是“不可以討論”的,它屬於“全民”,是“路線問題”;而農村土地,包括農民的屋基地,屬於“集體”——最基層的農業生產組織(只是生產組織,而不是壹級政權)——生產隊,是“經濟問題”,也是“民生問題”,是“可以討論”的。
事實也是這樣。上個月,筆者兩次發帖“議論農村土地政策”,文章能夠發出來,就證明這是壹個可以討論的問題,雖然後來這兩篇文章都“暫時不可查看”——系統是這樣通知的,我也覺得“暫時”壹詞用得恰如其分,我也相信這是暫時的。
但事先我沒有想到的是,這兩篇文章,得罪的都是網友。10月4日第壹次貼出來,有網友在文後爭論,觀點對立,其中壹位不講武行德,上來就贈我叁個字:“已投訴”。當然,應該還有“投訴”了沒有向我報告的。總之,兩個小時後文章就“暫時不可查看”了。
“此內容暫時不可查看”是比較輕微的處罰,可以修改後重發。我就不嫌麻煩,耐心修改,然後重發,這是10月17日了,這壹次停留得久壹些,也沒有超過半天。
現在,我又修改了,准備重發。為什麼我的臉皮這麼厚,壹而再地非要討論這個話題?因為這實在是壹個顯而易見被顛倒的問題,需要顛倒過來。
2
直接引起我的糾結的,是2025年9月16日網絡消息,農業農村部長韓俊“重申”:“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嚴禁退休幹部到農村占地建房”。報道還有壹句——“韓俊部長特別強調,這壹政策的初衷是為了更好地維護農民的土地和財產權益”
我覺得韓部長是壹位內心柔軟的人,他知道強調壹下“初衷”就夠了,至於結果如何,部長心知肚明,他知道公眾也知道,不用再說,因為這是壹個經濟學常識。
倒是壹些網友杠上了。他們對農民可以擁有實質的土地產權“感到恐懼”,對持這種觀點的人怒不可遏。他們的理由是:如果讓農民實際擁有土地權,如果讓土地成為農民可以處置的資產,就會發生土地買賣,就會有農民“失去土地”,就會發生“赤貧”,就會回到舊社會,就會“吃贰遍苦,受贰茬罪”。-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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