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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22 | 來源: 央視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上海壹男子因公出差
參加英偉達活動
現場意外抽中3000元顯卡
卻被告知“屬公司財產”要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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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抽中3000元顯卡
被公司約談
據揚子晚報報道,小金(化名)是上海某公司的實習生,8月底剛入職。11月14日,他受公司委派前往蘇州,參加壹場由英偉達(NVIDIA)主辦的路演活動。
現場,主辦方開設了壹個面向現場觀眾的集章抽獎活動。活動間隙,小金在去洗手間時順便完成了蓋章,“同行的同事沒有去,而是把他的卡給我,讓我也幫他集章”。
當天下午開獎,小金幸運地抽中了壹張GeForce RTX 5060顯卡,市場價值約3000元。
據介紹,小金領獎後,同事先是建議他“要不賣了換錢”,但小金表示想留著組裝電腦。沒想到,當晚該同事給他發來消息並打來電話,稱此事公司財務已知曉,“你是代表公司參加活動,出行費用由公司承擔,這個顯卡理應屬於公司財產,下周壹你把它帶過來”。
小金表示,雖然獎品價值不是特別高,但是自己中過的第壹個大獎,因此非常在意,且令他感到氣憤的是,感覺自己被“套路”了。
小金到公司後,發現所謂的“財務已知情”並不屬實。隨後幾天,公司高層介入後,公司為此事開了兩次會商討,並對他進行了約談。
雖然最終沒有收走顯卡,但公司人事也找他談話,委婉地表示事情鬧得比較僵,建議他“找找別的公司”。小金表示,在聽了人事的建議後,11月19日晚,他主動提交了離職申請。
獎品是否需要“上交”?
律師:歸小金個人所有
針對小金抽中顯卡被要求“充公”壹事,海南昌宇律師事務所唐泰律師分析認為,界定獎品歸屬的關鍵,在於判斷該獎品的獲得是基於個人的“運氣所得”,還是履行“職務行為”的成果。
如果員工參與抽獎是受公司明確指派,或獎品是主辦方明確贈予參會企業本身的“商務贈予”,那麼該獎品可能構成公司財產。
但在本次事件中,根據描述,抽獎活動面向的是“現場觀眾個人”,中獎具有偶然性。員工在工作間隙自願參與,通常被視為個人行為,而非直接的職務行為。
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公益律師趙良善也表示,小金是在工作間隙自願參與抽獎,並非受公司明確指派去抽獎,公司也無相關規章制度約定此類獎品需上交,所以該顯卡不屬於公司財產,應歸小金個人所有。-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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