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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28 | 來源: 東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廣東省深圳市14歲少女潘某某在家門口被同班男同學鍾某某殺害,死者母親曾女士表示,案發當晚在自家樓下親眼看到女兒倒在血泊中,整個人接近崩潰,事後壹直很後悔當初答應壹起接同小區的鍾某某放學,希望法院能重判凶手。此案上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審理,周伍(28日)上午開庭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鍾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時年14歲的鍾某某與潘某某是同學,因無端猜疑對她心生不滿,並購買折刀伺機作案。潘某某今年4月8日晚上7時許行至自家樓下准備上樓時,鍾某某持刀對其身體多處捅刺,致她搶救無效死亡。法院認為,鍾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有預謀行凶,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主觀惡性深,應依法懲處。鍾某某作案時不滿18周歲,依法應從輕處罰,法院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決。
內媒此前取得的該案起訴書顯示,鍾某某、潘某某與證人陳某某均為初叁在讀學生,因叁人同住壹個小區,陳某某的父親和潘某某的父親從初壹開始輪流接送叁人上下學。鍾某某因生活瑣事對潘某某心生不滿,事發當日放學後持刀質問並捅刺她數刀,跑離數米後因聽到她求救,折返跪壓其身上朝脖頸處再捅數刀。檢察院認為,鍾某某故意殺害同班同學,致壹人死亡,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曾女士向內媒透露,之前有同小區的家長問她可不可以幫忙接壹下小孩,她當時就想著鄰居之間可互相幫忙,沒多想就答應。她對此感到後悔和自責,案發後其丈夫經常責怪她答應壹起接送叁名孩子的事,凶手壹家對他們亦沒任何表示。她上月曾指出,鍾某某在庭上毫無悔意,僅在提及死刑時才下跪磕頭求饒,希望法院能判處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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