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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30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BC省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裁定,一名华裔租客 YC 成功推翻房东发出的收房通知,赢得暂时留居权利。

根据 Justice Kevin D. Loo 法官周四作出的司法复核决定,租客 YC 已在华裔房东 K 某的房产中租住了18年。
该决定于周五在网上公布,但并未具体说明涉案房产位于BC省的哪个地方,该案件是在温哥华审理的。
根据判决书,在租期内的大部分时间里,YC 和 K 相处融洽,房东每年只将租金提高到省政府规定的最高限额。
然后,在 2023 年 11 月,房东 K 通知 YC,租金将增加到每月 1400 加元,该决定表明,这比 YC 之前支付的金额增加了 41.7%。
虽然判决书没有具体说明之前的租金是多少,但根据计算,K 的两室一卫的地下室套房的月租金略低于1000加元,远低于BC省大部分地区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
根据该决定,BC省2023年允许的最高租金涨幅为3.5%。决定中还提到,当房东 K 提出这一点时,租客 YC“很生气”。
裁决书写道:“申请人最终同意在2023年12月加租23%。此后,双方关系恶化”。
驱逐通知和住宅租赁委员会的决定
2024 年 9 月,房东向租客发出四个月的租约终止通知,以便房东自己使用。
在BC省,如果房东或其近亲打算搬进出租房屋,则房东可以无理由驱逐租户。
这些“房东自用”驱逐必须出于善意,入住者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搬入,并至少居住一年。未能满足这些条件且无法证明存在特殊情况的房东,可能会被责令赔偿被驱逐的租户。
租客 YC 对驱逐通知提出质疑,并在BC省住宅租赁处(RTB)仲裁员面前辩称,房东的行为是恶意的,她只是想把租客赶走,因为租客支付的租金低于市场价。
房东 K 告诉仲裁员,她需要搬进租客的单位,因为她在2024年4月摔倒后一直饱受腿部和背部慢性疼痛的折磨。她不想继续住在楼上的单位,而是想搬到地下室的单位,“这样她就不用爬那么多楼梯了”。
最终,RTB仲裁员支持了房东 K的诉求,维持了驱逐通知,并命令租客 YC 搬离该房产。
租客向BC省最高法院申请对 RTB 的决定进行司法审查。- 温哥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或许可,严禁转载或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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