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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01 | 來源: 中國新聞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提起中藥,全國可謂無人不知同仁堂。
但除了這塊古色古香的招牌,許多普通人對它的了解其實並不深。畢竟光是同名企業,全國就有叁家,分別位於北京、天津和南京。
然而就在近日,“同仁堂”商標之爭終於迎來了關鍵進展。
據市場監管總局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業務系統網站披露信息,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同仁堂”)收購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同仁堂”)股權案,已進入受理階段。
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公示表顯示,此次交易完成後,北京同仁堂將持有天津同仁堂60%的股份,實現對天津同仁堂的單獨控制。
這起曾持續了100多年的商標爭奪案,終於要有結果了。
圖/視覺中國
歷史
這場“同仁堂”商標之爭的源頭,還要從壹百多年前講起。
同仁堂初創是在1669年(清朝康熙八年)。彼時樂氏家族成員樂顯揚在北京創辦了“同仁堂藥室”,標志著同仁堂品牌的創立,也是如今北京同仁堂的前身。1992年,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公司組建,2001年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
而天津同仁堂的創立,比北京同仁堂要晚上許久。
1723年,同仁堂開始為清廷供應御藥。發展壯大的過程中,吸納了樂家女婿張益堂入股,後者開始壹同經營。不過這段合作的時間並不算長,樂氏家族很快將北京同仁堂收回自營,張益堂也贖回股份,在天津另立了“張家老藥鋪”。
然而不久後,張益堂在未獲許可的情況下,將“張家老藥鋪”更名為了“天津同仁堂”。北京同仁堂不忿,於光緒年間訴其“盜用北京同仁堂字號經營藥材”,雙方對簿公堂。
民國期間,北京同仁堂在天津立案,狀告天津同仁堂侵權,天津方面敗訴。判決結果除了賠款外,還判決天津同仁堂只能使用“天津同仁堂合記”的名字,不能使用北京同仁堂的商標,但“天津同仁堂”這個名號卻保留了下來。
2002年,作為天津市國企,天津同仁堂實行股改,張彥森、高桂琴夫婦“入主”,合計持有59%的股權,成為控股股東。至此,天津同仁堂成為壹家民營企業。
至於南京同仁堂,則起源於20世紀贰拾年代。由於國民政府政治中心南移,樂家打破了“不設分號”的家規,由家族嫡孫樂篤周於1926年在南京創辦“北平同仁堂京都樂家老鋪南京分號”,即南京同仁堂的前身,生產工藝、成藥配方、經營方式皆承繼北京老店。
叁家店之間的關系看似錯綜復雜,但用兩句話便可大概理清:
北京同仁堂和南京同仁堂都是樂氏自家人創立,北京的輩分要比南京更高壹些;天津同仁堂的創始人雖是樂家女婿,卻沒有血緣關系。
但無論如何,叁家同仁堂都在2006年入選了商務部認定的第壹批“中華老字號”,這也在壹定程度上代表了這塊中藥金字招牌在人民心目中的分量。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天津同仁堂被認定的商標是“太陽”,而北京同仁堂被認定的商標是“同仁堂”牌。
內耗
但將這塊招牌壹分為叁的後果,造成的影響遠遠不是識別困難這麼簡單。
關於過去同仁堂的品牌分割,北京立方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胡俊對中國新聞周刊指出,最大的風險在於,任何壹家“同仁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負面新聞,都會讓其他兩家面臨巨大的連帶風險,嚴重侵蝕同仁堂作為百年老字號的信用根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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