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12-11 | 来源: 冰川思享号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相比“燃电之争”,如果国道恢复收费是因为公路养护费存在缺口,那首先该关心的是燃油税花哪儿去了。
撰文丨关不羽
消失了15年的国道公路收费重现江湖,引发各界广泛关注。
自2009年实施燃油税改革,国道免费通行已经实施15年。然而,这份“出行福利”可能很快就要消失了。2025年,各地“试点”国省道干线公路收费。据不完全统计,第二季度全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新增137处收费站,涉及河南、湖北、甘肃、陕西等多个省份。
从免费重回收费,舆论压力可想而知。那么,为什么各地政府要冒天下之大不韪重新收费呢?因为缺钱。
据说是因为养护费缺口。网传的说法是,“当前全国普通公路年度养护资金需求达6000亿元,而现有资金仅能覆盖一半。3000亿的资金缺口,足以成为收费动力了”。由此也引发了新一轮“燃电之争”,电动车不缴纳燃油税,成了众矢之的。
“燃电之争”的群众斗群众煞是热闹,可在我看来,这却只是问题的表象。
01
网传的“3000亿养路费缺口”,让人颇感不解。因为,理论上不应该存在这样大的缺口。
网传的说法是“公路年度养护资金需求达6000亿元,而现有资金仅能覆盖一半”。公路养护资金是有明确的出处的,那就是燃油税。2024年燃油税收入约1.2万亿元,6000亿只占燃油税收入的一半。燃油税优先用于地方政府公路养护的转移支付,是2009年燃油税改革的初衷。
2009年燃油税改革前,我国公路交通一直沿用20世纪80年代发源于广东的地方政府“借贷修路,收费还贷”模式。除了收取通行费,还有公路养护费等六项行政规费。
2009年后燃油费税改后的国道免费,本质是以税代费:提高成品油燃油税,以替代公路养护费等六项行政规费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老百姓看到的是“免费”,看不到的是央地财政的此消彼长。地方政府税费并入成品油燃油税后,成了中央税收。与之匹配的是,明文规定了成品油燃油税不纳入经营性税收,而是以转移支付的方式取之于地方还于地方,用于地方公路养护。即四不变原则,“交通资金遵循属性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地方预算程序不变、地方事权不变”。
看上去丁是丁卯是卯的原汤化原食,清清楚楚,实则不然。由此产生的“尾部效应”相当复杂。
此后燃油税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税率多次大幅上调。加之燃油税是由石油企业代征,所以连带着增值税也上涨了。新增税收的安排,就不是“哪儿来哪儿去”了,而是统筹安排。比如农业补贴,又如转移支付异地使用的“全国平衡”,还有部分用于道路投资建设。实际操作空间不小。
不过,燃油税主要用于公路养护、尤其是国道养护的原则始终没有变。但是具体的统筹情况,未见官方公开数据,难以判断。既然是“主要用于公路养护”,占比七八成总是应该的。何至于6000亿养路费支出都覆盖不了呢?
实际上,这次改革和上世纪90年代后历次税改一样,都起到了扩大中央财权的效果。不仅增加了实际掌握的税收收入,也扩大了财政支配的空间。但是,地方养护道路的事责并没有变。
如果1.2万亿燃油税未能覆盖6000亿公路养护费,先要问的不是谁买单,而是本该专款专用的燃油税花到哪儿去了?-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