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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15 | 來源: 封面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因為壹輛“扭扭車”,兩歲幼童睿睿(化名)成了被告,連帶她的父母也被要求承擔賠償金。今年2月份,壹男子不慎踩中睿睿的扭扭車致全身多處骨折。之後,男子起訴睿睿以及她的父母,要求賠償共計27.3萬元。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壹審判決睿睿父母承擔同等責任,他們不服,提起上訴,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12月5日作出判決,贰審改判睿睿父母承擔次要責任。
而這起案件,隨著現場監控視頻的公開,圍繞侵權責任劃分比例等問題,也在網上引發熱議,12月15日,記者根據雙方當事人陳述和判決書內容,對案件經過進行了壹番了解。
壹輛扭扭車引發的侵權案:
男子不慎踩中致骨折索賠27萬元
這壹切,要從壹次意外受傷事件說起:2025年2月份,睿睿左手被奶奶牽著,右手則拉著她的扭扭車。祖孫倆壹前壹後,在成都市武侯區某廣場附近走著。此時,前方走來壹名男子王濤(化名),在錯身路過時,不慎踩中這輛扭扭車,王濤應聲倒地,後經醫院檢查為全身多處骨折。
王濤(化名)不慎踩中睿睿(化名)拉著的扭扭車(受訪者供圖)
王濤(化名)不慎踩中睿睿(化名)拉著的扭扭車(受訪者供圖)
之後,王濤起訴了睿睿以及她的父母。
壹審法院——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實為,睿睿當時拉著扭扭車與王濤錯身經過,而王濤選擇從扭扭車上跨過去通行,但沒有順利跨過,王濤摔倒在地受傷。事後,王濤被診斷為左股骨頸骨折、右腕叁角骨骨折以及低鉀血症等等,由於王濤本人已年近六旬,受傷後無法正常行走,醫生建議休息叁個月,司法鑒定結果也顯示王濤傷殘程度為九級傷殘。
判決書內容顯示,王濤以此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在內共計27.3萬元的賠償。
壹審法院認為,該案爭議焦點為案涉事故的賠償責任問題以及賠償項目和金額問題:睿睿作為不滿兩周歲的兒童,並不能控制好扭扭車,讓扭扭車直線前行,而作為其監護人,睿睿奶奶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但其奶奶並未采取自己拖車或者提醒周圍路人注意,因此睿睿壹方存在過錯,應當承擔50%的責任。
另外,王濤在行走時發現了扭扭車作為障礙在前方,選擇了不當的通行方式跨過去,但沒有順利跨過,因此,王濤也應該承擔50%的責任。最終,壹審法院在綜合認定事實和法律依據後,判決睿睿及其父母賠償王濤各項損害賠償金共計105648.66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壹審判決後,睿睿父母不服提出上訴,贰審法院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根據事發監控視頻,王濤在行走過程中有低頭觀察到扭扭車,並做出抬腳跨越的行為,其作為成年人完全能夠識別障礙危險存在,其對自身安全應負有較高注意義務,但在已發現該障礙危險後,輕信其可以跨越而未采取更安全避讓方式,其跨越行為是導致其自身損害發生的直接原因,故王濤對自身損害結果承擔主要責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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