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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1-08 | 來源: 揚子晚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去年3月,山西運城壹名23歲男子在分手後潛入前女友家中儲藏室中躲藏,被前女友哥哥發現後,該男子持刀追出屋外約10米將其捅殺。1月8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被害人家屬處獲悉,該案壹審已於近日宣判,被告人張某旭因犯故意殺人罪被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判決書昨天才發下來,目前還不清楚凶手是否要上訴。”
據記者獲取到的該案壹審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張某旭與被害人韓某棟胞妹韓某某,原系男女朋友關系,因張某旭染有賭博惡習,贰人產生矛盾並分手,張某旭多次糾纏滋擾韓某某,以在社交平台發韓某某的裸照相威脅,多次揚言要殺害韓某某及其家人,要求繼續交往。
2025年3月7日21時許,張某旭攜帶兩把美工刀和事先在網上購買的壹把單刃尖刀,騎車尋找韓某某未果後返回。次日22時許,張某旭再次攜帶叁把刀,步行至被害人韓某棟家門口隱蔽處。看到韓某棟及家人開車外出,張某旭便從隔壁鄰居家的空院內爬梯進入韓家,藏匿在韓某棟家的儲藏室內。
凌晨3時許,韓某棟返回家中進入儲藏室時發現躲藏的張某旭,其隨即拿出單刃尖刀,韓某棟見狀立即轉身朝大門外右側跑去。張某旭持刀在後追擊,韓某棟在大門外右側約10米處摔倒,張某旭追趕上用右膝蓋跪抵在韓某棟腰部,持刀朝其捅刺。
張某旭隨即再次返回院中尋找韓某某未果,並將韓某棟躺在血泊裡的照片發給韓某某,發信息挑釁“好好看看你哥吧,我恨你”。後張某旭自行撥打120急救電話,110報警電話後在原地等待,出警民警到案發現場將其帶走。
壹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旭因感情糾紛,長期以發裸照、死亡威脅等方式恐嚇前女友及其家人,主觀惡性極深。案發當晚攜帶叁把刀具翻牆潛入住宅藏匿,趁被害人韓某棟毫無防備之機持刀追捅致其死亡,手段殘忍,後果極其嚴重,完全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且屬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
被告人張某旭作案後主動撥打110報警並在現場等候,到案後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依法構成自首。但鑒於其犯罪動機卑劣,預謀性強,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危害極大,且無實質悔罪表現,綜合全案情節,對其自首情節不予從輕處罰。最終壹審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某旭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某旭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喪葬費49959.5元。
據本報此前報道,該案於2025年9月26日在平陸縣人民法院壹審開庭,未當庭宣判。被害人母親表示,法官在庭上詢問張某旭既然想跟前女友和好為什麼還威脅要殺人?張某旭回答說,因為韓某某有半個月左右都不和他說壹句話,使他對韓某某產生了誤會,想知道韓某某的行蹤,天天和誰在壹起、幹什麼,從而心理逐漸扭曲,做出這樣的事情。“法官還詢問張某旭為什麼買刀,他說就是想殺前女友;法官又問他為什麼要殺前女友的哥哥,張某旭回答稱他本來在屋子裡躲著,沒想到韓某棟會過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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