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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1-13 | 來源: RFI 華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據六位以上熟悉此事的外交官和官員透露,中國官員壹直在以“法律建議”形式向歐洲國家施壓,聲稱這些國家自身的邊境法律要求禁止台灣政治人物入境。英國《衛報》采訪的歐洲外交官和政府官員稱,中方官員向歐洲多國駐北京大使館,或通過其駐外使館直接向歐洲國家政府采取外交行動,警告它們不要“踐踏中國的紅線”。
報導稱,這些外交行動各有不同——有的針對個別國家,有的針對多個國家;有的采用普通照會(壹種半正式的外交溝通方式),有的則采取了當面接觸。這些接觸發生在去年11月和12月,至少部分原因是台灣官員近期訪問歐洲,其中包括現任台副總統、外長和壹位前總統。
中方稱“尊重歐方在制定和實施簽證政策方面的主權”,但據《衛報》看到的壹份其普通照會表示,壹個“機構漏洞”使得台灣政界人士得以頻繁訪問歐盟。中方援引了多項歐盟法律法規,其中包括《申根邊境法典》。該法典規定,非歐盟公民入境的條件是“不被視為對任何成員國的……國際關系構成威脅”。
據《衛報》了解,官員暗示,允許台灣官員進入歐洲國家會威脅到該國與中國的國際關系。該報獲悉,在某些情況下,他們還援引了《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或者建議歐洲國家效仿聯合國,禁止所有台灣人進入政府大樓。
中國外交部未對此作出回應。但該普通照會指出,歐洲國家應拒絕台灣簽發的任何“所謂外交護照”,並“禁止台灣人員入境歐洲尋求官方接觸和交流,踐踏中國紅線”。
該普通照會還表示,“中方希望歐盟機構和歐洲國家從維護中歐關系和中歐雙邊關系的更大利益出發,作出拒絕台灣所謂總統或副總統(包括前任)入境的政治決定”,並列舉了其他壹些官員的名字。
照會列舉了,台灣官員訪問比利時、捷克、波蘭、荷蘭、意大利、奧地利、德國、立陶宛、丹麥、愛沙尼亞和愛爾蘭,稱這些訪問“嚴重損害了中歐關系”。
照會還宣稱,“歐方甚至縱容蕭美琴在歐洲議會大廈發表講話,宣揚‘台獨’分裂主義主張”,指的是蕭美琴在布魯塞爾舉行的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年度峰會上發表的講話。
挪威和芬蘭外交部證實,也在收到相關建議的國家之列。它們表示,與台灣的簽證規定由申根區相關機構制定。
英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入境英國的許可完全由我們自身的法律和移民條例決定,這些條例同樣適用於從台灣出發的旅客”。
《衛報》引述台灣外交部指,官員訪問歐洲“與中國完全無關,中國無權幹涉”。台外交部發言人續稱,“相反,中國對其他國家采取各種脅迫措施,並對台灣進行武力威脅,破壞全球及印太地區的和平穩定,威脅歐盟的直接利益,才是破壞歐洲國際關系的真正力量。中方的行為應受譴責”。
該報了解到,中方針對自2011年起施行的歐洲邊境守則提出的這些“高度具體”建議,並未被歐洲國家視為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但其中帶有警告意味的措辭,仍讓部分較小國家較嚴肅對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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