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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10-17 | 來源: 互聯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生活指南 | 字體: 小 中 大
從今年7月1日開始,只要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對超出部分海關將依據相關條例征稅。
進出境旅客在通關時,口頭和行為申報壹律無效。無論是走“綠色通道”還是“紅色通道”的所有旅客都需要事前填報申報單。只要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對超出部分海關將依據相關條例征稅。居民旅客入境申報,物品價值以商業發票為准,如無發票,海關對所有物品按統壹的完稅價格標准征稅。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總值超過2000元的自用物品,對超過部分海關予以征稅放行。申報單制度將以前出境攜帶動植物的檢疫單合並在內,而衛生檢疫和邊防填報單還暫時無法合並,目前出境仍需要填寫叁張單據。
為方便首都機場每天3 萬人次旅客填報,海關將50萬份申報單發放到各大航空公司、旅行社和售票點,首都機場內也增設了20個填報台,按平均5分鍾能填寫壹張申報單計算,1個小時內可滿足1700人填寫。據了解,今年首都機場進出境的旅客將突破1000萬。北京海關提醒出境旅客,7月1日起要提前到機場,以留出填寫申報單的時間。-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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