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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1-22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編譯報道:BC省壹名法官駁回了檢察官的請求,該請求要求將壹名因搶劫未遂罪被定罪的男子無限期監禁,並將其視為危險罪犯。而這壹稱號通常只適用於暴力罪犯和性犯罪者。

皇家律師辯稱,克裡斯托弗·普羅科丘克(Christopher Prokopchuk)有 30 年的搶劫、假釋違規和在押期間襲擊的犯罪記錄,在普羅科丘克承認 2021 年在素裡犯下的搶劫未遂罪後,皇家律師稱普羅科丘克應該被判處無限期監禁。
法官芭芭拉·諾雷爾(Barbara Norrell)周叁在網上發布的裁決描述了普羅科丘克的犯罪史,包括“故意”在搶劫現場留下指紋以便被抓獲,以及砸碎窗戶後等待警察到來。
她說,檢察官認為普羅科丘克的問題是“無法解決的”,而“充分保護公眾的唯壹途徑”是讓他獲得無期徒刑釋放。
但法官表示,檢方未能達到證明他為危險罪犯的舉證責任,而且他未來犯罪可能造成的任何“心理損害”都不會達到需要被認定為危險罪犯的程度。
相反,她表示,普羅科丘克符合長期罪犯的標准,因此判處他 5 年半監禁,減去已服刑期,剩余刑期為 2 年零 13 天。
法官裁定,檢方已毫無疑問地證明普羅科普丘克存在“重大再犯風險”,因此在判決中附加了為期拾年的監督令。
BC省最高法院的裁決稱,普羅科丘克的犯罪記錄可以追溯到 1996 年,當時年僅 16 歲的他因多次入室盜竊和偷竊罪被定罪,他告訴法庭,他犯罪是因為他無家可歸。
從那時起,他因類似罪行、違反緩刑規定、毒品犯罪以及在BC省多次搶劫銀行而多次入獄。
諾雷爾的裁決稱,普羅科丘克因 2007 年在BC省Terrace犯下的入室盜竊、偷竊和其他罪行而被判處伍年監禁,如果沒有他的合作,這些罪行將無法偵破。
諾雷爾寫道:“普羅科丘克先生表示他希望被判刑並重返監獄。他故意在大多數犯罪過程中不戴手套,因為他知道這樣會留下指紋”。
他最近的犯罪行為,包括企圖搶劫信用社,可能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諾雷爾稱這些行為是無家可歸者的“絕望之舉”。
她在描述2021年逮捕他的視頻時寫道:“警察趕到後,他立即投降並倒在地上。他最近壹次犯罪可能只是想回到監獄”。
她說,檢方承認他們無法證明普羅科丘克將來有可能造成死亡或人身傷害。
諾雷爾裁定,普羅科丘克多年來犯下的多起銀行搶劫案(其中壹些使用仿制槍支)並未涉及公開的暴力威脅或對受害銀行櫃員的任何“恐嚇”,並得出結論認為“在社區內最終控制該罪犯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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