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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08 | 來源: 極目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5年7月1日,重慶8歲女孩萌萌(化名)隨鄰居男子范某到長江游泳時不幸溺亡。萌萌的家人稱他們和范某不熟,范某將萌萌帶去游泳前未通知他們家任何人,事發後他們將范某告上法庭。
2月8日,極目新聞記者獲悉,此案件壹審已經宣判,法院判決范某為萌萌的溺亡承擔60%賠償責任,賠償其家屬66萬余元。范某不服判決上訴,案件將於3月進行贰審開庭。
不幸遇難的萌萌
原告:女兒被鄰居帶去游泳溺亡,他家還提供泳具
據極目新聞此前報道,萌萌平時生活在重慶涪陵,去年暑假到重慶豐都縣的外婆家玩。萌萌的母親孫女士告訴記者,2025年7月1日下午,萌萌和外婆家鄰居范某的女兒打羽毛球,傍晚范某帶他自己的壹兒壹女去不遠的長江游泳,也帶萌萌壹起去了。後來,萌萌被卷入躉船旁的壹個漩渦,不幸溺水遇難。
“我們家裡人都和范某不熟,他帶我女兒去游泳,沒有向我們家任何大人征求意見。而且我女兒根本不會游泳,他給了壹只游泳圈、壹只跟屁蟲,就讓我女兒壹起去了。”孫女士還表示,視頻顯示,范某在江中主要是在照顧他自己的兩個孩子,而萌萌離叁人有壹段距離,萌萌遇險後范某並未全力施救。
孫女士認為范某應對她女兒之死擔責,她和家人將范某告上了法院,起訴對方侵犯萌萌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除承擔萌萌的喪葬費用之外,另向原告賠償死亡賠償金99.556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共計109.556萬元。2025年9月22日,案件在豐都縣人民法院壹審開庭,未當庭宣判。
2月8日,極目新聞記者獲悉,此案前段時間壹審已經宣判,法院判決范某賠償原告66萬余元。
萌萌和媽媽
被告:女孩是跟著來的,遇險後自己曾嘗試施救
記者從獲取的豐都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上看到,原告訴稱,2025年7月1日18時許,被告范某在未通知和征得萌萌親屬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帶領不會游泳的萌萌和范某自己的女兒、兒子到長江游泳,被告為萌萌提供了跟屁蟲和游泳圈。當叁個小孩游到躉船外面的漩渦附近時,被告的兩個小孩避開漩渦從外圍游過,而萌萌直接被卷入漩渦溺水死亡,被告未采取施救措施。原告認為,被告應當承擔萌萌死亡的全部責任。
范某則在法庭上辯稱,萌萌要求他帶她去游泳時,他明確拒絕說不能去。後他帶子女去江邊,萌萌跑下來追上他的女兒,衣服裡面套了泳衣,還帶了泳具“跟屁蟲”(形似小蟲子的游泳裝備--記者注)。范某說,事後他問女兒才知道,萌萌是在他們家拿的“跟屁蟲”。-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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