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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09 | 來源: 張蘇杭律師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顏某某是原某公安在編民警,2019年初在公安局某派出所任職,工作期間被抽調參與偵辦“某”組織、領導傳銷案。
其間,顏某某接觸到該案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張某、廖某等人的手機、手提電腦,從而獲取了贰犯罪嫌疑人虛擬數字貨幣賬戶賬號及密鑰。
但未將這些賬號和密鑰上報專案組,而是在工作結束後私自留存,並將上述賬號和密鑰從張某某、廖某某的手機中刪除,再將手機上交專案組。
壹手毀證壹手留後門,自以為天衣無縫。
2019年5月底,顏某調離專案組後,5月至10月期間,顏某利用掌握的賬戶和密鑰,將張某、廖某的虛擬數字貨幣賬戶中價值人民幣2098萬元的虛擬貨幣轉到自己賬戶,先後變現金額338800.12元。
更離譜的是,還用變現的人民幣開起了合約,炒起了幣。
最後,東窗事發,判了11年、罰金50萬、剝奪政治權利2年。
壹身警服換囚服,半生公職歸零。
很多人看完這個案例嗤之以鼻,就這?就這水平?真要想藏,門羅幣、混幣器了解壹下,鏈上根本追蹤不到,換個匿名幣、走幾層混幣都不會?
這裡我提壹句,你幣能去中心化,能匿名隱匿,可你人怎麼辦?我給轉點trx你試試能不能讓孫割把你接走?
拿你錢包沒辦法,拿你人可有的是辦法,人給你扣住,所有鏈上操作、資金流向、關聯賬戶都能順藤摸瓜,還找不到你?
所謂的匿名幣神話,門羅幣、混幣器頂多能模糊鏈上轉賬軌跡,模糊不了你變現的法幣流水、設備操作痕跡、社交關聯信息。-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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