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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19 | 來源: 極目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據央視新聞消息,韓國法院19日宣布,前總統尹錫悅內亂頭目罪罪名成立。
當地時間2月19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前總統尹錫悅涉嫌發動內亂案作出壹審宣判,判處尹錫悅無期徒刑。
尹錫悅,資料圖(圖源:上觀新聞)
檢方此前要求判處其死刑,尹錫悅冷笑了壹下
另據環球時報此前報道,因2024年12月3日突然宣布緊急戒嚴而被罷免的韓國前總統尹錫悅,被檢方指控為“內亂首領”。韓國負責調查緊急戒嚴事件的特別檢察組1月13日晚以涉嫌帶頭發動內亂為由,要求法庭判處尹錫悅死刑。檢方指出,尹錫悅在國家並未面對緊急狀態、戰爭或暴亂情況下悍然動用戒嚴手段,試圖推翻憲政體制、重建權力結構,構成嚴重內亂罪行,且毫無悔意,必須依法從重懲處。韓聯社稱,自1996年全斗煥之後,韓國首次有前總統因涉嫌內亂罪被檢方求處死刑。法庭1月14日凌晨宣布,2月19日進行壹審宣判。
尹錫悅,資料圖(圖源:央視新聞)
韓媒報道稱,尹錫悅等8人涉嫌內亂罪壹案結案庭審於1月13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417號法庭繼續進行,歷時16小時55分鍾。
檢方將“12·3緊急戒嚴事件”定性為“反國家勢力主導的重大憲法秩序破壞案件”,請求判處尹錫悅死刑。特檢組檢察官助理樸億洙批判稱,尹錫悅背棄遵守憲法、為民爭取自由的職責而實施緊急戒嚴,本質上侵犯國家安全和國民生命權,其目的、手段、執行情況都帶有反國家活動的性質。
《韓民族日報》稱,30年前,前總統全斗煥以相同罪名被起訴,並被判處無期徒刑。特檢組認為,盡管此前已有嚴厲判決,但30年後再次出現預謀更深、手段更周密的“內亂罪犯”,為防止此類事件重演,必須予以嚴懲。這是特檢組在結案庭審中提出死刑量刑建議的核心理由。
韓聯社稱,在檢方作出死刑量刑建議時,坐在被告席上的尹錫悅冷笑了壹下。他在庭審中否認所有指控:“身為總統,為守護國家與憲政而行使憲法賦予的緊急權力,絕不能被認定為內亂。”《韓民族日報》稱,尹錫悅當天在座位上耗時約壹個半小時宣讀事先備好的文稿,聲音沙啞,且多次皺眉。
除尹錫悅外,多名前高官亦被求處重刑。特檢組請求對“內亂贰號人物”、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判處無期徒刑,判處前情報司令官盧相源、韓國警察廳前廳長趙志浩等6名被告有期徒刑10年至30年不等。這些被告紛紛懇請寬大處理,辯稱“12·3緊急戒嚴事件”不構成內亂或“自身並未主動參與犯罪”。主持結案庭審的法官表示,法庭將依據憲法、法律及相關證據作出公正判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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