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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28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大溫壹對夫婦因去年7月21日乘坐BC渡輪(BC Ferries)造成行程受阻試圖索賠近3,000加元旅行費用,但其索賠已被BC省民事解決法庭(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駁回,裁定BC渡輪公司對此不承擔責任。
該裁決於周伍公布,解釋了Saumya Bhavsar和James Burg為何尋求索賠2,854.96加元,以彌補他們2024年7月21日被打亂的行程。

據法庭資料顯示,這對夫婦曾預訂7月19日和7月21日往返Horseshoe Bay與Departure Bay的船票,計劃前往Cortes Island。
裁決指出,7月21日上午9:30左右,夫婦抵達Cortes Island碼頭,但直到下午3點才登上輪渡,因此他們直到下午6點才到達Departure Bay,卻被告知他們原定6:20的船票已失效,因為他們未在BC渡輪(BC Ferries)規定的提前30分鍾簽到截止時間前完成登船。
BC渡輪公司對這對夫婦等待時間存在爭議,認為他們本可乘坐更早的輪渡,但法庭表示,該爭議最終不影響索賠結果。
夫婦的困境還在等待備用航班期間延續。據裁決,他們壹直等到最後壹班晚上11:15的輪渡仍未被允許登船,只能在Nanaimo過夜,並告知法庭無法購買次日船票。為及時返回大溫工作,他們不得不購買步行乘客票,並將車輛留到7月27日才取回。
夫婦最終索賠的費用包括餐飲、出租車、住宿、步行乘客票、錯失機會及“旅行樂趣損失”,理由是渡輪人巴豆當天的延誤導致他們錯過預訂的航班。
民事解決法庭認為,BC渡輪公司不應對夫婦損失負責,主要有叁大理由:
法庭指出,BC渡輪公司的運輸條款中明確規定:“BC渡輪公司不對任何因航班延誤、取消或晚點而給乘客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害或不便負責,無論原因如何”。在線預訂的乘客必須勾選同意該條款,這壹條款構成合同的壹部分,因此公司無需承擔Cortes Island航段延誤造成的費用。-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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