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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13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報道:素裡警方表示,上周他們開展了為期肆天的交通執法整治行動,扣押了 25 輛超速行駛的車輛。

(來源:Surrey Police Service)
警方在社交媒體上表示,素裡警察局交通執法人員在3月6日至9日期間開出了這些超速罰單。
被指控的人員中包括伍名持有新手駕照的司機。有12輛車的測速結果顯示其速度超過了加拿大最高法定限速120公裡/小時。
警方在新聞稿中列舉了以下具體案例,但沒有具體說明事件發生在素裡的哪個地點或日期:- 在限速80公裡/小時的路段,該車時速達到183公裡/小時。該車沒有保險;
- 在限速50公裡/小時的路段,這名司機以139公裡/小時的速度行駛。他沒有駕駛執照;
- 在限速 80 公裡/小時的路段,車速達到了 165 公裡/小時;
- 在限速 50 公裡/小時的路段,車速達到了 114 公裡/小時;
- 在限速 80 公裡/小時的路段,這兩名司機分別以 128 公裡/小時和 129 公裡/小時的速度行駛。他們持有 7N 級駕照;
- 在限速 80 公裡/小時的路段,司機以 127 公裡/小時的速度行駛。他持有 7N 級駕照;
- 在限速 80 公裡/小時的路段,車速達到了 129 公裡/小時。這位司機也持有 7N 級駕照;
警方表示:“在我們社區,以遠超限速的速度高速行駛是絕對不允許的”。
“選擇將社區置於危險之中的駕駛員,將為其駕駛行為承擔責任”。
BC省 《機動車法》 將超速定義為超過限速 40 公裡/小時以上。
初犯超速駕駛的司機,車輛將被扣押柒天;如果在過去兩年內曾有超速駕駛記錄,車輛將被扣押更長時間。
超速行駛的罰款為 483 加元,駕駛員還需支付拖車和扣押車輛的費用。-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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