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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09 | 來源: 新唐人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除了降低庇護申請的批准率外,川普政府還多次公開提及“撤銷歸化公民身分”,並指示加強相關執法。 那麼對於已經宣誓成為美國公民的人,政府究竟在什麼情況下才有權剝奪他的公民身分?
根據司法部與國土安全體系公開說明,撤銷公民身分的主要對象具體包括:涉及恐怖主義、間諜活動或危害國家安全者、涉及酷刑、戰爭罪或其他人權侵害者、與幫派、跨國犯罪組織或毒品集團有關者、歸化時未揭露重罪記錄者、涉及人口販運、性犯罪或暴力犯罪者、涉及對美國的金融詐欺(如PPP貸款、醫療保險詐欺)、 涉及對私人或企業的詐欺行為、透過政府貪腐、詐欺或重大不實陳述取得歸化者、由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轉介,或與刑事案件相關者及其它民事司認定值得追訴的重要案件。
在入籍申請中,中共黨員身份是審查最為嚴苛的項目之壹。 根據美國《移民與國籍法》第313條,任何隸屬於或曾經隸屬於共產黨或其它極權政黨成員的人,原則上不具備歸化入籍的資格。 這不僅關乎申請人過去的政治背景,更直接觸及美國移民法中關於“誠實”與“國家安全”的核心底線。
此外,2025年6月與9月,國務院與移民局的更新指南中,刪除了以往對“非政治性、非實質性黨員”的寬容解釋。 但盡管非實質性的解釋變嚴,但《移民與國籍法》中規定的法定豁免依然存在。
“全球退黨服務中心”頒發的“退黨證書”,可作為有力證據,證明曾加入中共組織的當事人有主觀意願與該組織斷絕關系(即非自願加入)或“已停止活動(5年以上)”,可以成功申請入籍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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