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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25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BC省府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當BC省NDP政府在簽署承諾文件,表示在批准涉及原住民土地或資源開發項目前必須取得“自由且知情的同意”時,這壹承諾究竟意味著什麼?
這壹問題,正成為BC省持續數月政治與法律爭議的核心焦點。
根據CBC的報道,這壹爭議圍繞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UNDRIP)及其在加拿大的落地法律展開。在BC省,該宣言通過《原住民權利宣言法》(DRIPA)被引入省級立法體系,但其法律效力與解釋空間引發嚴重分歧。

兩種立場激烈對立
圍繞DRIPA的爭議,本質上是兩種觀點的沖突:
壹方認為,UNDRIP及其實施法律僅具有“指導性”和“象征性”,是政策參考框架,並不構成可執行的法律權利。
另壹方則認為,該法案賦予原住民實質性權利,可能直接影響土地使用、資源開發以及經濟利益分配。
這壹分歧在近期兩起法院判決中被進壹步放大,並直接沖擊省政府政策立場。
歷史背景:土地與權利的長期爭議
BC省的土地制度可追溯至1851年殖民時期,當時政府開始向非原住民出售“王室土地”,但該地區多數原住民族從未簽署條約。
這意味著,在法律層面,原住民土地權利在省內始終存在爭議,並未被徹底解決。
UNDRIP的誕生與加拿大立場轉變
聯合國大會於2007年通過《原住民權利宣言》,旨在確立全球原住民權利標准。
當時加拿大與美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壹同投票反對,擔心該宣言在土地與資源條款上“過於寬泛且解釋不清”。
但隨後態度逐步轉變,加拿大在2016年正式支持該宣言,並將其視為推動原住民關系改善的重要文件。
DRIPA立法:從“象征性”到現實爭議
2019年,BC省成為加拿大首個通過DRIPA的省份,並在全省壹致通過。
當時的原住民關系與和解事務廳長Scott Fraser曾強調,該法案僅作為法律解釋工具,不會立即改變現有法律效力。
然而六年後,法院判決對這壹解釋提出挑戰。-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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