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6-05-20 | 來源: 海峽導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控於京華城容積率等案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他審判中交保後,法院諭知“叁限”(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及以科技設備監控。柯文哲的強制處分5月14日屆滿,台北地院合議庭日前裁定,本月15日起,延長柯的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8個月。

同案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6個月,合議庭以同樣理由裁定應女5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個月。
合議庭稱,柯文哲、應曉薇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7年、15年6個月,以現階段而言,贰人逃亡以規避後續可能的刑罰及沒收的風險已然提升,且贰人都具有在境外生活的資力與能力,有相當理由足認贰人有逃亡之虞。
裁定書稱,經權衡“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以及本案犯罪情節與所涉罪刑輕重,有相當理由足認柯文哲、應曉薇有逃亡之虞,而有延長贰人限制“出境”、出海、繼續接受適當科技設備監控的必要。贰人應自2026年5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個月。-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