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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5-23 | 來源: 中國新聞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5月23日22時30分左右,山西省長治市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山西通洲集團留神峪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有關情況。
發布會現場,全體起立,向遇難人員默哀。
截至目前,煤礦瓦斯爆炸事故已致82人遇難,2人失聯,128人受傷。
事故發生後,現場混亂。企業對作業人數統計不清,導致壹開始通報的人數不准確。
事故發生的山西通洲集團留神峪煤業有限公司隸屬於山西通洲煤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址為沁源縣沁河鎮上莊村,生產能力為120萬噸/年。
山西通洲煤焦集團官方微信公眾號顯示,該集團成立於1995年2月,注冊資本2億元,是集原煤開采、洗煤、煉焦、化工、旅游開發、物流、叁產服務為壹體的民營企業。現已形成了依托煤、延伸煤、發展煤、超越煤的煤—焦—化—電—氣可持續發展的循環經濟產業格局,資產總額100億元。
在煤礦安全被多次整頓、監測技術已日趨成熟的今天,壹家年產能超百萬噸、理論上擁有完善預警系統的成熟煤礦,為何依然無法阻止瓦斯爆炸?重慶大學資源與安全學院教授、“預防煤礦瓦斯動力災害基礎研究”973項目首席科學家胡千庭對《中國新聞周刊》指出,這起重大礦難打破了近拾年來煤礦安全生產相對平穩的預期,未來需進壹步強化煤礦安全的技術和管理研究。
2026年5月22日19時35分,山西省沁源縣通洲集團留神峪煤礦發生瓦斯爆炸。圖/視覺中國
瓦斯爆炸沒有明顯的“黃金救援期”
《中國新聞周刊》:事故通報顯示,井下當班作業人員有247人,這在年產能120萬噸的高瓦斯礦井中是否為異常的人員配置?從瓦斯災害防治的技術原理來看,這種人員規模對通風系統和瓦斯監測會帶來什麼樣的壓力?
胡千庭:
根據現行的煤礦安全管理規定,井下作業人員數量需要綜合考量礦井規模、自然災害條件以及防災工程的復雜程度。
人員規模會在兩個維度上放大事故後果。其壹是統計學意義上的直接相關性,即井下人員基數越大,在同等事故烈度下的傷亡絕對數必然越高;其贰是空間分布的風險疊加,如果大量人員集中在有限的作業區域,壹旦發生瓦斯爆炸,沖擊波和有毒有害氣體的致死半徑內會包含更多的作業人員,造成群死群傷的概率顯著上升。
從技術層面分析。按照規范,井下人員不僅包括采煤工人,還應包括從事瓦斯抽采、防滅火工程、防治水工程等防災措施的專業人員。依據礦井災害風險的高低,有壹個合理配置的問題。如果防災工程人員的比例不足,則說明安全工程的投入可能存在結構性缺陷。
《中國新聞周刊》:目前死亡人數呈現遞增態勢,從最初的個位數逐步上升至90人。從瓦斯爆炸事故的災害演化規律來看,這種傷亡擴大的機制是什麼?次生災害在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胡千庭:
這裡需要澄清壹個認知誤區。數字上的“遞增”並非災害在持續惡化,而是搜救進度的體現。瓦斯爆炸事故的致死機制具有即時性特征,能夠在初期逃生的人員會迅速升井,而數小時後仍未脫險的人員,其生還概率比較小。
瓦斯爆炸的致死機制主要有叁種。第壹種是爆炸沖擊波產生的機械性損傷,包括高壓氣流的直接沖擊和拋擲物的贰次打擊;第贰種是壹氧化碳等有毒氣體的急性中毒,壹氧化碳作為劇毒氣體,在密閉空間內達到致死濃度的時間極短;第叁種是缺氧窒息,爆炸消耗了大量氧氣,並破壞了通風系統,導致氧氣濃度驟降。-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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