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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6-08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當加國租客履行了協議,按時支付了房租,卻突然發現房東未能按時償還抵押貸款,房子可能不得不被賣掉。專家表示,這種情況可能會有多種發展走向,作為租客,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壹步,就是了解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權利。

DLD金融集團的注冊理財規劃師凱莉·何表示,租房者需要查閱所在省份的租戶法。她說,在許多省份,如果租約尚未到期,新業主或銀行有義務繼續履行租約,但並非所有地區都如此規定。
“租客了解自己的權利並繼續誠信行事,確保不遺漏任何事情並做好所有記錄,這壹點非常重要”,何說。
安省租戶權益倡導中心的律師兼倡導和法律服務主管 Douglas Kwan 表示,在過去的八個月裡,他收到了更多租戶關於強制出售情況(即銀行出售房產)的咨詢。
他表示,部分原因是市場租金下降,而許多房主面臨著更高的抵押貸款續期利率,因此出租房產的業主更容易拖欠房貸。
Kwan 表示,但租客往往夾在中間左右為難。
他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房東為了保住房產而對租客進行騷擾或施壓,或者在收到銀行通知後幹脆不再回應租客。
多倫多 Nava Wilson LLP 律師事務所的訴訟律師 Gathya Manoharan 表示,收到表明房產出售權的信件時,應與房東核實情況,了解發生了什麼。
她說,壹般來說,除非貸款方特別要求,否則你不需要做太多事情。例如,貸款方可能會要求租戶直接向他們支付租金,而不是支付給房東。“如果收到這樣的要求,你應該遵守,因為這是貸款機構依法享有的權利”。她說。
Manoharan 表示,在安省啟動強制出售程序時,貸款機構實際上就變成了新的房東。
“他們實際上取代了房東的角色,因此房東通常承擔的任何責任,現在都由貸款機構承擔了”,她說。
馬諾哈蘭表示,有時貸款機構可能會讓人覺得租客必須搬離房屋,但事實並非如此。例如,在安省,如果租賃期尚未結束,即使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租客也有權繼續居住。
“只要你按時繳納房租,履行租約規定的義務,你就可以繼續住在這裡”,馬諾哈蘭說。
馬諾哈蘭表示,在安省,如果貸款機構要出售房產,則必須遵循與房東相同的程序。這意味著要提前60天通知,並提供壹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補償。
但她表示,房屋出售並不意味著新業主可以自動終止租賃合同。只有當新業主或其直系親屬選擇在該房產居住至少壹年時,他們才能終止現有租賃合同。-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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