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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05 | 來源: 聯合早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針對中國清華大學教授肖鷹舉報作家蔣方舟論文涉嫌造假壹事,中國人民大學通報,蔣方舟對碩士學位論文注釋的重要性認知嚴重不足,個別文字表述存在學術不規范,但未發現存在學術不端行為。
中國人民大學星期天(7月5日)通報蔣方舟論文被指造假的問題。通報說,今年4月10日,該校文學院行政負責人收到郵件舉報,舉報人稱文學院畢業生蔣方舟碩士學位論文涉嫌“全面造假”。收到舉報後,學校立即啟動調查程序,並將舉報受理情況告知舉報人。5月2日,舉報人向校學風建設委員會秘書處工作郵箱發送舉報材料。5月至6月底,校學風建設委員會秘書處郵箱先後多次收到舉報人的補充舉報材料。
通報說,接到第壹次舉報後,校學風建設委員會迅速成立由校內外八位該領域知名專家組成的專項調查組,並聘請知識產權法、行政法領域的法律專家全程參與、全程監督,保證調查過程和調查結果的合法性與公正性。調查組通過調取被舉報人碩士學位論文、比對文獻資料、多次問詢被舉報人相關情況等方式,對舉報材料和被舉報人的說明材料進行逐壹核查,形成調查結果報告。
經查,蔣方舟的論文中存在多項問題,例如注釋2、注釋4至注釋7、注釋9至注釋12、注釋14、注釋20存在引用文獻錯誤;注釋3、注釋13和注釋18存在英文著作作者姓名拼寫錯誤、與原著出版時間不壹致(將1959年寫成1955年、將1980年寫成1080年)、文獻名稱錯誤(將《政治正義論》寫成《社會正義論》)、譯文不准確的問題。
另外,注釋8、注釋15、注釋16存在將“轉引”標注為“直引”的問題;注釋1、注釋17所對應的正文文字存在表述不准確的問題;論文正文第35頁倒數第1行至第36頁第5行內容存在應注釋而未注釋的問題。
通報說,除上述情形外,舉報材料中提及的其他內容不存在學術不規范問題。
中國人大認定蔣方舟對碩士學位論文注釋的重要性認知嚴重不足,其碩士學位論文部分注釋及個別文字表述存在學術不規范,但未發現存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所列舉的學術不端行為。
根據調查結果,通報說,學校約談涉事學生導師,暫停其研究生招生資格壹年;約談文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責令其限期整改;責令學位評定委員會文學藝術學分委員會提交書面整改報告並切實進行整改。
肖鷹2025年8月11日在本人實名認證微信公眾號“肖鷹美學”發表文章,公開舉報身為人大文學院2019屆畢業生的蔣方舟碩士論文嚴重抄襲和普遍造假。此後10個多月,陸續發表多篇補充舉報材料文章。
蔣方舟對此否認,指責肖鷹長期的攻擊侮辱與誹謗,並稱已報警處理。
中國人民大學指蔣方舟對碩士學位論文注釋的重要性認知嚴重不足,個別文字表述存在學術不規范,但未發現存在學術不端行為。 (檔案照片)-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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