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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6-07-07 | News by: 狐度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LV起诉奶茶品牌茉莉奶白侵犯商标权,后者判赔1000多万,持续引发热议。
很多网友替茉莉奶白打抱不平,认为四叶花卉是我国传统花纹,凭啥被LV霸占。还有网友说,LV在欧洲、美国、日本(专题)等地都打过类似的商标侵权官司,结果都失败了,以此论证LV在中国受到了特殊保护。
事实果真如此吗?只要稍微搜索一下就会发现,LV在海外打赢过不少官司。那些输掉的官司,也和这次茉莉奶白的案子,有所不同。
先来看很多人提到的,LV在日本输掉的一起官司——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并不是一起法律诉讼。事情发生于2021年,LV向日本一家名为“神户珠数店”(总部位于京都的一家制作念珠及相关用品的百年老店)的公司发出警示函,认为该店有一款商品(包装袋)的图案,酷似其棋盘格图案,侵犯了LV的商标权益,迫使该店从电商网站下架了相关产品。
随后,神户珠数店向日本特许厅请求进行“侵权判定”。日本特许厅是经济产业省下辖机构,其职能相当于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商标相关事宜。特许厅最终判定,该商品不属于LV商标权的效力范围,即不构成侵权。
日本特许厅判定不侵权的理由主要是,神户株数店包装袋使用的方格图案,是日本自古以来广为人知且深受喜爱的“市松模样”,并没有区分商品来源、识别品牌的功能。在大部分日本消费者眼中,它仅仅是一种布料的图纹而已。
所谓“市松模样”,是源自日本1000多年前一种祭祀器具上的图纹,后来在很多服饰、器具上应用,广泛存在于市井平民日常生活中,因而得名“市松模样”。
有人说,既然日本特许厅认为方格图案是自古就有的图案,茉莉奶白使用的四叶花图案,在我国也有悠久的历史,为啥就被认定侵权呢?
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日本特许厅判定神户株数店的图案不属于商标使用,最重要的理由是,本地消费者看到神户株数店的图案后,不会认为它是一个商标,只视为包装袋布料的背景图案。而茉莉奶白是直接把四叶花卉图案当作商标在使用,其图案和LV的标识有一定的相似性。
需要注意的是,特许厅的判定相当于行政认定,判定结果并没有绝对的法律效力。如果LV集团不满判定,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LV集团似乎就此作罢了。
再来看下LV在欧洲的两起官司——
这两起官司都可追溯至2014年,英国一家博彩公司注册了一个带有“LV Bet”的商标。另一家来自塞浦路斯的企业,也注册了一个带有“LV”字母的商标,但其申请的商品或服务,包括能量饮料、广告和酒吧服务等,且商标旁标有“Power Energy Drink”字样。
LV认为两家公司都侵犯了其着名的“LV”logo,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要求撤销两家公司注册的商标。欧盟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后驳回了LV的诉求,理由是两家公司的业务和LV完全不一样,不可能会造成消费者混淆。
这也是LV告茉莉奶白事件中最具争议的地方。LV是全球知名的奢侈品牌,它的商品包括箱包、服饰等,而茉莉奶白仅仅生产奶茶,两者的业务完全没有交集。
在国内一些商标侵权案中,比如此前扬州某餐饮公司起诉成都一家叫“四姐手撕兔”的卤菜店,认为它侵犯了该公司的“四姐”商标权。法院最后判决侵权不成立,其中一个理由就是两者经营方式和主营业务完全不同,一般人不会认为两者是一家。
再回到上文提到的案子。LV不服欧盟知识产权局的裁定,将两家公司告上了欧盟普通法院。2018年11月,法院作出了支持LV的判决。法院给出的理由是,两家公司注册的商标,可能会不公平地利用在先商标的声誉及显着特征。也就是说,法院认为两家公司即便业务不同,也不存在消费者混淆,一方使用近似标识,去“蹭”LV知名度,也是不公平的。
其实,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同普通商标是不一样的。法律不仅看消费者会不会混淆两者,也会看其他商家使用驰名商标,会不会淡化后者的独特性。
不过,LV在美国输掉了另一起类似官司。2018年,美国一家名为“My Other Bag”的公司生产了一款廉价帆布购物袋,袋子表面印有高仿 LV 老花图案,并印有大字“My Other Bag”,意指这只是个环保袋,另一个才是 LV 真包,具有强烈的反讽意味。
LV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后,美国联邦法院判决LV败诉。法官认为LV 的法务部门“缺乏幽默感”,认定该产品属于明显的“合理使用”中的“戏仿”,消费者具有足够的辨识力,不会将其与真正的LV混淆,且这种致敬反向证明了LV的社会地位。-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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