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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6-07-07 | News by: 风声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作者丨武卓韵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律博士
2026年6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就Trump v. Barbara一案作出判决,明确认定:在美国出生、父母属于非法居留或者临时合法居留的儿童,仍然属于第十四修正案所称“受美国管辖”的人,出生时即取得美国公民身份。
该争议产生于特朗普政府2025年1月20日颁布的第14160号行政命令,其中规定,符合下列两种情况的新生儿,联邦行政机关不得承认其美国公民身份:一是母亲在美国非法居留,父亲既非美国公民,也非永久居民;二是母亲虽然合法入境,但仅持有旅游、留学、工作等临时身份,父亲也不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围绕这一行政命令,美国多地法院先后发布禁令,并由此产生了Trump v. CASA一案。在 CASA 案中,最高法院并未处理出生公民权的实体问题,而是集中审查下级法院能否发布覆盖全国、适用于非诉讼当事人的普遍性禁令。
Barbara案判决公布后,舆论层面的第一反应立即集中在一个问题上:特朗普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如果只看Barbara案的结果,输赢显而易见。但如果把CASA案和Barbara案放在一起看,结论就没有那么简单。
不过,本案最值得注意的,并不是结果或程序上的输赢,Barbara案的判决结果看似清楚,但几位大法官给出的理由却分布在不同方向。不仅多数意见和反对意见之间鸿沟巨大,反对意见之间也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理论。
多数意见暂时保住了美国长期以来最宽泛、最清晰的出生公民权规则,但其他几份意见也清楚显示出,美国社会内部关于共同体边界的分歧,仍可能在未来变得更加尖锐。这些分歧,大致可以从下面几个方向展开:
多数意见:反血统逻辑下的出生地原则
多数意见看来,本案争议只有一个:父母非法居留或者临时合法居留的儿童,是否属于第十四修正案中“受美国管辖”的人。
多数意见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一个孩子出生在美国土地上,出生时即受到美国法律支配和保护;除极少数传统例外之外,他就是第十四修正案意义上“受美国管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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